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08-7-24 21:20

建议国务院将中小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纳入国策!

<P>峰泳提示人们:防止溺水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学会游泳。要做一个真正“会水”的人。<BR><BR>暖暖夕阳发表:”痛心的悲剧!希望国家教育部门要向台湾学习,抓紧制定让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规定,以保证学生们的生命安全!“<BR><BR>松江勇士对大家说:“我们的伟人毛泽东早在1966年就提倡全国人民到大风大浪中去锻炼。”<BR><BR>快乐老头告诉我们:“淹死的都是不会游泳的!希望我们国家的各级领导和我们的家长,不但要重视孩子们的文化培养,还要重视孩子们生存技能的培养,一定要孩子们学会游泳,学会游泳不但能锻炼身体还让孩子们掌握了一门生存技能,何乐而不为呢!”<BR></P><P>笑看人生建议:“国务院应当将中小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纳入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因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党和我国政府的最大的政治。防止溺水身亡的根本措施就是要求全体公民都要学会游泳,将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是十分必要的,有了这一国策,就不会再发生锦州市委书记被大水淹死的悲剧了。</P>

三省克己 发表于 2008-7-25 05:59

应该。

青年教师 发表于 2008-7-25 07:51

支持!把他纳入大中小学体育达标项目中。学会游泳成为每个学生的必修课。最起码有自卫的能力。掉到水里不至于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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