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zhu 发表于 2008-12-20 08:59

好领导

好领导:
首先遵纪守法,
其次为多数人谋福利,
大家都拥护,
冬泳就办成和谐社会!!

白云515 发表于 2008-12-20 15:20

:lol :lol :lol 说的不错!

鹰戈 发表于 2008-12-20 16:44

支持和谐冬泳!健康冬泳!

晨丰 发表于 2008-12-21 11:59

白冰:
如果各地冬泳人都像长春那样----
有一个大张旗鼓的环保组织,
有一些实实在在为环保操心费力的人,
有几件连管环保的都想不到,而冬泳人却已办成的环保事情,
有几家媒体报道了冬泳人的环保意识与实践……

到那时,还会有谁再出来指手划脚、拨弄是非、信口雌黄
什么“野泳”、“野浴”、“破坏生态”吗!

还是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记住那句名言吧----
“有作为,就有地位”!
当然,无作为,也就谈不上地位了!

晨丰 发表于 2008-12-21 11:59

长春冬泳之家政府建的硬件全国第一软件差不敢开会员大会也不敢让会员发表意见当头不做贡献还排挤做贡献的老领导太不正常

罗相 发表于 2008-12-24 08:37

笑看人生:

长春市各届冬泳协会领导班子率领全体长春冬泳人为全国冬泳树立了一面大旗,这是全国冬泳人的骄傲。所有冬泳人都应当为维护这面大旗的声誉而不懈努力。

近日笑看人生看见有些朋友因雪莲花艺术团去丹东表演每人应得到50元的丹东之行补助而争吵,觉得没有必要。

大家都知道长春市冬泳协会是面全国冬泳人的旗帜,并成为长春的十大品牌之一,离不开各届协会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和广大泳友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市政府和大众一汽等许多企事业单位的热情支持和大力赞助。

由于长春市冬泳协会有不菲的活动经费,尽管不排除个别人会有贪污的行为,但是我们应当有充分和足够的证据,绝不能捕风捉影。例如寒冰游拿到丹东给的每人50元钱,那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绝不会揣进寒冰游自己的腰包据为己有的,至于款项支付给谁用于何项开支,那是一问便知,一目了然的事情。

总之,我们所有的冬泳人,包括长春的和全国的冬泳人都必须维护长春市冬泳协会这面大旗的荣誉,通过正当的渠道或法律手段解决不该发生的故事,而不该在中国冬泳网上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而不该传播毫不实据的小道消息或有损于网友名誉的不实之词。

健康冬泳,愉快上网,这是我们的宗旨。

祝长春市所有冬泳人和全国的冬泳朋友圣诞节快乐!

罗相 发表于 2008-12-24 08:37

寒冰游自己上网喊,挑起网上争端!!!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希望笑看人生当辩护律师!有毛病不应上网跳,搬起石头轧自己的脚,臭遍全国!!!???

恐龙 发表于 2008-12-24 11:03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俺笨看不明白你们的争论,可日子还要过啊,祝楼主、楼上的和所有看贴的人圣诞快乐!

痴迷冬泳网 发表于 2009-3-1 10:52

首先遵纪守法,
其次为多数人谋福利,
大家都拥护,
冬泳就办成和谐社会!!

日日是好日 发表于 2009-3-1 16:55

云里雾里,与我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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