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泳宣 发表于 2009-1-5 17:14

上海冬泳协会举办2009年春节冬泳赛通知

2009年上海市“体彩杯”冬泳比赛规程
1.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群体处、上海市游泳协会
2.承办单位:
嘉定区体育局、上海市冬泳委员会
3、协办单位:
嘉定区体育馆、嘉定区游泳运动协会
3、比赛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游泳池(上海市嘉定区梅园路291 号)
4.参赛单位:

奉贤冬泳队、杨浦冬泳队、宝山冬泳队、上海机电厂冬泳队、上海政法学院冬泳队、嘉定冬泳队。
5、邀请参赛单位:苏州冬泳队、杭州冬泳队、南京冬泳队、桐乡冬泳队、高邮冬泳队、合肥冬泳队。
7.比赛日期:
2009年1月30日(农历初五)下午1:30
8.项目:
1)
表演项目:
70岁以上老人随意游

夫妻结伴游

冬泳大家游

水上捉鸭鱼


2)比赛项目:
男子老年组(60-70岁)
50米自由泳、 50米蛙泳、


男子中年乙组(50-59岁)
50米自由泳、 50米蛙泳
50米仰泳

男子中年甲组(40-49岁)
50米自由泳、 50米蛙泳
50米蝶泳


男子青年组(39岁以下)
50米自由泳、 50米蛙泳


女子老年组(55-69岁)
50米自由泳 、 50米蛙泳
50米仰泳

女子中年组(40--54岁)
50米自由泳、
50米蛙泳
50米蝶泳
女子青年组(39岁以下)
50米蛙泳 、
50米自由泳


老中青女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男子冬泳马拉松400米(不分年龄组、不限泳姿、每队限报1人)

女子冬泳马拉松400米(不分年龄组、不限泳姿、每队限报1人)

9.比赛规则和记分办法:
   1)
年龄以当年的12月31日计算,例如:59年出生者为50岁,60年出生者为49岁,依次类推。
   2)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包括比赛项目和除水上捉鸭鱼以外的表演项目),可兼报接力,接力每项每队限报一队。
3) 比赛取前8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记分加倍。
4)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成人游泳比赛规则》

5)
70岁以上老人随意游,下水游完50米每人记2分。
6)
夫妻结伴游在同一泳道用5米长绳子系住夫妻俩人各自腰部,结伴游完50米(姿势不限)。每对记3分。
7)
冬泳大家游人数不限,单向游完50米每人记1分。
8)
水上捉鸭抓鱼:每队限报二人参加,待发令员鸣抢后,运动员方可在出发点入水捉鸭。所捉鸭子和鱼奖励给个人。

9)
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团体总分倒扣20分。
10)
比赛、表演结束即算出各队团体总分,由总裁判宣布团体总分名次,由领导颁奖。
10、奖励办法:
   1)
各项目前8名颁发获奖奖牌及证书。
   2)
各队项目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总分相同以冠军名次多者列前。团体优胜者颁发奖杯一座。

   3)
邀请单位团体总分单列
11、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均在各冬泳队
   2)
各冬泳队将报名表于2008年1月16日前传真(电传、邮寄)到上海市冬泳委员会办公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梅园路291号,
邮编: 201800

电 话: 021- 59914747
联系人:翟志良
联系电话:13601730612

传真电话
021-65635526
021-59995506
电子信箱:shangahaidongyong@sina.com
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附:报名表



上 海 市 冬 泳 委 员 会200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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