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江鼠 发表于 2009-1-19 08:01

[转帖]“老有所养”的尊严何日实现

       人生在世,都有追求个人尊严的愿望。有劳动能力时,自是追求获得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劳动机会和劳动收入;丧失劳动能力之后,靠的恐怕就只能是相对公平的社会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不仅关乎老年人的现实,也关乎青壮年的未来。      12月22日开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再次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的亮点之一是,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接续,已经成为制约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甲地缴纳了养老保险,乙地却不认账。也就是说,某人在某地参加了养老保险,付出了青春年华,但只要他转移到别的地方或别的单位,此前的贡献以及缴纳的费用都一笔勾销。这等于是说,生命累积只是一个虚伪的假设,工作阅历更是无足轻重之事。如果在养老保险的待遇上,因单位、体制的不同而有三六九等,那么,这种效应将束缚人的流动性,从而束缚生产力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倘若一个事业单位的人流向企业,当他预知后者的养老待遇远不如前者,他以及别人,为什么还要有流动的积极性呢?这样一来,有志于推进变革者就在客观上为自己制造了改制和改革的敌人。很多改制的不成功,正是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不配套造成,但迄今为止,人们不是对此茫然无知,就是置若罔闻。关于养老保险,去年年底全国共有17个省市实现了省级统筹。虽然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全国统筹还须假以时日,然前人说得好,“俟河之清,人寿几何”。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破除观念、技术和体制的障碍,才能给逐渐进入老龄社会的人们以稳定感和安全感。

翻江鼠 发表于 2009-1-19 08:02

人生在世,都有追求个人尊严的愿望

透心凉 发表于 2009-1-19 11:32

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破除观念、技术和体制的障碍,
才能给逐渐进入老龄社会的人们以稳定感和安全感。

红泥小火炉 发表于 2009-1-1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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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透心凉的看法。

透心凉 发表于 2009-1-19 12:12

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
不仅关乎老年人的现实,
也关乎青壮年的未来。   

飞雁 发表于 2009-1-19 12:28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冬泳人zk 发表于 2009-1-19 20:10

俟河之清,人寿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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