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水棍 发表于 2009-2-8 14:14

爱护树木,珍惜生命

   江岸冬泳队更衣室座落在闻名遐迩的江滩桃花岛,四周为柳林环绕。春日,江风袅袅,杨柳青青,桃花争艳。这里不仅是冬泳朋友们健身休闲的场所,也是游客踏青,赏花,观柳的胜地。夏天,浓密黛绿的杨柳叶遮阳避日,渡江漂流归来的泳友们在林中纳凉憩息、谈笑风生。秋冬二季,粗壮茂盛的杨柳躯体挡住潇瑟朔风和冷冽寒风,给更衣小室送来温馨。这片杨柳林同时还肩负防洪护堤保卫家园的重任。
   然而令人遗憾和痛心的是,对待这片与我们朝夕相依,默然甘作奉献的杨柳林,有人不是珍爱,不是呵护,不是与之和谐相处,反而逆道行之,在这片杨柳林的大部份树干上,将5寸长的铁丁,少则两颗,多则四、五颗狠狠地钉扎进去。这种不雅的行为不仅严重地摧残着树木的生命,弄不好可能危及游友们的人身安全。当有朋友们向他这种残忍行为提出忠告时,他不仅当作耳边风,照样我行我素,还叫别人少管闲事。
   我们现在提倡建立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界的和谐。花草树木同样是有生命自然体,它们给人们留下的是灿斓,是芬芳,是碧荫。对与我们唇齿相依的生命你有什麽理由扼杀它。滥伐滥砍植被给人类带来的教训还算少吗?
   所幸,江岸冬泳队绝大多数人环境保护意识很强,今天早晨,在祝队长的带领下,饺子皮,老牛,水上游,二邬,小熊。老章等人齐心合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拔掉了大部份“眼中刺,树中钉”。余下,择日再除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年高考供料作文有一段文字:“当你经过一棵小树,一枝树枝低垂当住去路,你是折断而过,还是绕道而行;.......”以《举手投足之间》为题写一篇文章。看似细微末节的小事,实就是考你对举止行为,公德意识分辩能力。据报道,百分之九十九的学生都交出了与出卷人初衷相吻的答案。没踏入社会的莘莘学子尚可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何况成人乎!
    朋友们,珍爱生命吧,植物界的,动物界的,人类自己的,总之一切自然界的生命都值得去珍爱。

鲟鱼 发表于 2009-2-8 14:50

爱护树木,人人有责,请手下留情。

水上游 发表于 2009-2-8 21:30

      当你漫步于绿树成荫的森林,当你行走于青色一片的草地,你是否会从远处看到一片片的绿茵茵,你将会觉得此情此景是那么美丽,大自然充满了勃勃生机。面对这样的美景,谁不想让树林永远陪伴在我们的身边呢?可是,有些人将它却钉上钉子,方便了自己有损了树木,同样的命运。它们还在被人类无情地摧残着,失去往日的亲春容颜,甚至生命。可是,人类正一步步把自己逼上绝境,让美好的生活环境从眼前消失。人类啊!醒醒吧!植物也是我们的好朋友,有了它,世界才会变得多姿多彩。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保护大自然,制止乱钉树木,随意去破坏生态环境。爱护树林人人有责,让我们以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大自然处处充满生机勃勃,处处充满欢声笑语吧!
      植物,它生命力虽强,但我们还是需要爱护它,尊重它,一定不能让它受到任何伤害。

当学生的老师 发表于 2009-2-8 22:05

    搅兄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那些钉子钉在树上,就好象钉在我们的心上。今天看到大多被拔除了,心情舒畅多了。谢谢有爱心的搅老弟!

[ 本帖最后由 当学生的老师 于 2009-2-8 22:13 编辑 ]

搅水棍 发表于 2009-2-9 12:07

昨天石教练在基地黑板写了一条公益宣传广告:“爱护树木人人有责”,今天早晨,就有人在上面打了两个大X。此人真是顽溟不化,不配与冬泳人为伍。

水中浪花 发表于 2009-2-9 15:51


我看那人是想方便大家挂衣服,忽视了树木。:'(

好心办了坏事。大家:handshake 。我常见他悄悄的做好事。

请大家留三分面子与他。谢了:loveliness: !

都来游 发表于 2009-2-10 09:59

十分赞同楼主和楼上各位的意见。力顶各位的好帖,学习各位的好思想,好见地。


是啊,我们已经失去了很多,其实失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知道失去了什么。我们失去的,只是那一株树木,只是那一片耕地,那一处湖泊,那一类物种吗?如果我们不知道已经和将要失去的是什么,那才是永远地失去。而我们,再也不能失去了! 我们每一个户外运动爱好者,都应是保护环境的战士。 保护环境,珍爱树木从身边做起,从自身做起。

都来游 发表于 2009-2-10 10:23

飞天宝宝 发表于 2009-2-16 12:26

这种帖子要顶!
大自然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她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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