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手 发表于 2009-2-8 23:39

弹性退休制关键是如何“弹”

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11月6日说,国家在明确最低退休年龄基础上研究建立弹性退休制度,将建立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年龄密切挂钩计发办法,遏制不合理提前退休现象。财政部将理性安排财政支出,建立合理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11月7日《广州日报》)

    弹性退休制度的概念一出现在公众视野,人们立即联想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最近透露的信息,“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面对这条信息,有网上调查称,90%的人表示反对。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不少人一眼就看出,延长退休年龄对公务员有利,对工人不利。现实情况是,公务员工资待遇,通过“阳光工资”的调整后,有了很大提升,相对较高。特别是在有的地方、有的部门,人浮于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收入较高、待遇不错,工作相对轻松,决定了公务员群体中绝大多数是愿意推迟退休的。有些人甚至通过更改年龄等违规手段以达到晚退休的目的。延长退休年龄,无疑是公务员的“福音”。然而,公务员中有人延长了退休年龄,空缺位置自然就少了,不利于机关精简冗员,提高效率。

    与此同时,有相当数量的工人对延长退休年龄表示了不满,这也与他们的利益密切相关。企业工人一般工作强度相对较大,早退休意味着早休息。特别对于那些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退休工资反而更有保证。

    弹性退休制度对不同群体的影响各不相同,争议的焦点在如何“弹”上。笔者认为,弹性退休制度,在公务员中不应“弹”长,甚至必要情况下可以提前退休。而对工人退休年龄的确定,以及退休后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待遇,可与工龄挂钩,根据不同行业有所区别。

    总之,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少数几个专家说了算,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在“公平”二字上做好文章。(新华网)

转自http://www.buywit.cn/news.php?aid=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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