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冬泳 发表于 2009-2-24 17:21

成都冬泳艺术团简章(征求意见稿)

       成都冬泳艺术团简章(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为丰富成都冬泳人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冬泳朋友健康快乐,进一步展示成都冬泳人的风采,为规范本团行为,特制定本简章.成都冬泳艺术团是成都冬泳人自发组织的民间文化艺术团体."自娱自乐,强身健体,创建和谐,精神愉悦,服务冬泳"是本团宗旨."团结,友爱,勤奋,奉献"是本团的精神.
第二章组织机构
    艺术团领导由团长,副团长,顾问等人组成,领导成员应有一定的文化艺术水平,且有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艺术团设器乐,舞蹈,歌咏,曲艺语言戏曲,书法美术摄影,后勤综合组(对外联络,财务,文秘等),各组组长由团领导指定.艺术团绝不应排斥艺术水平不高的冬泳人参加,要在广大的冬泳人参加自娱自乐的基础上,精选出高水平的节目和作品代表成都冬泳人与外地冬泳朋友进行联欢交流演出.
第三章管理
   团内实现民主人性化管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公布财务收支帐目,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会员之间发生意见分歧,争议双方都要耐心听取,由团长协调解决.做到和睦相处,以利团的建设和发展.艺术团会员排练演出或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场地等共同费用由参与者平均分担.文艺节目演出由团领导和组长根据实际情况量才择优确定.艺术团每年集体活动不少于两次,由团领导召集.各小组也应自行开展排练或创作活动,由小组长安排.
   第四章 会员
   艺术团实行会员制,凡热爱冬泳,有一定文化艺术特长或爱好者(含支持,关心冬泳事业的家属好友),承认本简章,交纳会费,都可以报名申请,经团领导同意,即可成为本团会员,会员参加自愿,退团自由.会员享有充分的民主自由.可参加团内各种活动,对团领导不足之处,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享受团内的一切会员待遇.维护团的集体利益和荣誉,爱团如家,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无私奉献是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团内要大力提倡练基本功,提高文化艺术水平,遵守时间和纪律应成为会员的自觉行为.会员确因要事不能参加集体活动,须向领导说明.会员一次性交纳会费十元.并建立严密的管理监督机制,财务账目透明化,定期公布账目。
第五章 其他事项
    本团属于业余,非商业目的的民间文化艺术团体,因此会员在外出参加活动期间,若发生一切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艺术团要本着人道,友爱,互助的精神,尽力配合处理.但艺术团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本简章未尽事宜,经会员大会讨论,可修改补充和完善,会员简章人手一份.从2009年月日施行.
   
                                 成都冬泳艺术团筹备组
                                          2009年2月24日






[ 本帖最后由 双鱼 于 2009-2-24 19:30 编辑 ]

首席顾问白冰 发表于 2009-2-24 18:52

“艺术团绝不应排斥艺术水平不高的冬泳人参加”……

这一条,完全符合“奥林匹克”“重在参与”的精神!不设门槛,不妄阻拦,人人参与,共享欢乐!

这就是“人性化”最有力的一条!

期待正式简章早日问世!
一定要及时在《冬泳快讯》上发消息啊!

双鱼 发表于 2009-2-24 20:08

我们一定遵循奥运精神,让更多的朋友加入到这,健康、快乐的活动中来!

天府冬泳 发表于 2009-2-24 21:12

谢谢白老师的点评,我们一定把艺术团办起来,而且要逐步发展,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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