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游 发表于 2009-3-30 00:38

注意:登录本专区者请参照执行

《中国冬泳网》论坛长春专区管理细则
为了确保《中国冬泳网》长春专区网络论坛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用户网络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与快乐和谐的环境,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使广大泳友能够更好的充分运用冬泳网这一沟通交流的平台和展示冬泳人风采的窗口,共建温馨祥和的泳友家园,依据《中国冬泳网》论坛规则制定本细则。
一、讨论规则
1、所有发言均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冬泳网》论坛规则,不得发布任何反党、反社会、反政府和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不得发布任何需要保密的国家信息;
2、禁止张贴,散布,传播任何涉及迷信、庸俗、色情、猥亵、暴力内容的图片、视频和文章;
3、禁止发布与冬泳无关的信息及与冬泳经济无关的广告;
4、禁止发表诽谤网络论坛、损坏网络论坛声誉的言论,禁止发布、转载任何进行污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论,禁止擅自披露他人隐私;
5、在专区中发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专区立场。专区或协会发布官方文件应由负责人签署意见或授权;
6、在讨论过程中禁止使用过激的语言,不得诋毁、辱骂、攻击他人,如有不同意见,应采用短讯息等方式沟通,避免造成公开争议等不和谐的局面。
二、发帖规则
1、发帖:应遵从本细则第一条讨论规则规定的内容,请注意网络的基本礼节,不发不利于团结的帖子。提倡多发原创帖、少转帖,严禁剽窃、挪用他人原创作品、侵害网友著作权。不要发表无实质内容、含义模糊、让人莫名其妙的帖子。不要一帖多发、同一内容变换标题多次多处转发。发图片应压缩至700×500像素以下。
2、转贴:可转载高质量的原创帖,不要转载与板块、主题无关、低俗的帖子。不宜过多转发论坛内部的帖子。转载时必须注明“转帖”,转载冬泳网内他人原创作品的,要注明出处或作者,作者不同意转载的应尊重本人意见。
3、回帖:回帖必须与主题相关,积极探讨、评论、解答,不要回与主题无关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灌水帖。引用他人帖回复的,其引用的内容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回帖中不宜大量复制引用图片,避免过多占用网络空间资源。不得故意顶最后回复时间超过一月的帖子,如确有必要,应在回复中说明。不发单纯的复制引用他人帖子内容不做任何评述的重复回帖,不得使用多个ID自顶自帖;
4、编审:据原创帖的内容,版主可予以编辑、加精、置顶、移动、删除、锁定或禁止该用户发言,以及加精、置顶的取消,并定期删除无保留价值的帖子。如有特别重要的帖子,可由发贴人或版主申请总置顶或延长保留期限;
三、注册规则
1、用户可以自行设定网名(昵称)、头像和签名档等个人信息,其内容均不得带有挑衅、攻击、反动、色情、广告和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等恶意成分,不得模仿、影射、诋毁他人网名(昵称)或姓名、侮辱他人形象内容,根据本论坛的实际情况,昵称应具有可读性和可记忆性;
2、用户注册务必如实填写有效信箱,以便论坛开展各种活动或管理员、版主与其联系;
4、同一用户不得注册多个ID,不得使用多个ID进行发言;
3、对与其他用户ID名称相近并可能引起网友误解或争议的,论坛支持先注册的ID,而保留注销后注册ID的权利;
四、投诉规则
1、对于不符合以上规则规定的贴子,用户可提示版主进行相关的处理。
2、已注册用户对他人言论不满,可用电子邮件或短消息向版主或管理员进行投诉。
3、如对论坛、专区或版主有意见、建议(不含可公开研讨的问题)可用短讯息、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版主或上一级管理人员及网站管理员(冬泳博士、冬泳网总编 )说明或投诉。
4、如果已在论坛自行公开回复了他人,则投诉无效,并可对其发言予以相应处理。

《中国冬泳网》论坛长春专区由版主负责管理,对《长春专区细则》拥有解释权。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任何内容可予以删除或封锁ID、IP处理,并不再另行通知,且不因行使管理职能而遭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攻击,不允许对版主的处理结果有藐视、诋毁的行为存在。
本细则适用《中国冬泳网》长春各专区。本细则及未尽内容依从《中国冬泳网》论坛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登录长春专区请先阅读本《细则》,所有发言者视为已熟读并同意遵守本《细则》。本专区网友访问其他专区或板块,请遵守本《细则》并注意当地规则及网络礼仪规定。

长 春 市 冬 泳 协 会
《中国冬泳网》长春专区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刘娃娃 发表于 2009-3-30 00:57

支持!执行!

双笔环游 发表于 2009-3-30 03:54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有些约束很好,各个专区都应该这样做。

雪绒花^@^ 发表于 2009-5-18 09:20

学习过了,

雪绒花^@^ 发表于 2009-5-18 09:24

长春冬泳人应该看看!谢谢,学习过了。

冰雪皛融 发表于 2009-6-11 16:57

按规矩办

细则很好,按规矩办.团结互助.弘扬正气.

杨帝 发表于 2009-6-17 10:04

按规矩办
细则很好,
按规矩办
.团结互助.
弘扬正气.
互相学习      
共同提高
团结友爱      
广交朋友

笑观湖 发表于 2009-6-21 20:32


细则很好
按规矩办
团结互助
弘扬正气

[ 本帖最后由 笑观湖 于 2009-6-21 20:33 编辑 ]

海豚大侠 发表于 2009-9-7 16:33

冬水夏路 发表于 2009-10-26 15:42

按规则执行!

KK搏浪 发表于 2010-5-24 23:02

学习了,可是我忍不住还是要剽窃这么好的制度文章啊!

姜子牙 发表于 2010-5-26 14:33

按照如此要求、就要看本专区的影响力和魅力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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