鲟鱼 发表于 2009-4-11 11:15

[转大嗓帖]回救世主帖,给武汉老宋提点意见

救世主:你的帖子没有错,只是发错了地方,不该发在《中国冬泳网武汉游泳协会专区》。

在老宋的眼里,一直以为自己是合法的游泳组织,其余一概都是非法的。你救世主又不是我《武汉游泳协会》的人,怎么突然间参加了中国冬泳协会访美代表团跑到美国去了呢?《中国冬泳协会》也是的,怎么不把名额给我们合法的《武汉游泳协会》而给了非法的《武汉冬泳协会》。你还要在我的专区里发帖子,这不是打我的耳光吗!我的地盘我做主,当然要删掉你的帖子了。

最近上了一段时间的《中国冬泳网》,看到一件奇怪的事:一向以官方、合法自居的武汉市游泳协会突然曲尊降贵地跑到《中国冬泳网》建了一个专区。一向视民间自发主办活动为非法的老宋,怎么跑到一个民间举办的网站上和江岸冬泳队,钢城冬泳队,琴台冬泳队等平起平坐。

先还以为武汉老宋觉悟提高了,架子放下了,和我们平等相待了。殊不知在他的民间网站的版块上仍然发出武汉冬泳协会是一个非法组织的的声音,并跑到武汉市民政局去投诉。而我们是积极应诉,及时和民政部门交流,熊主任明确说明:不是只有协会才能主办活动,即使是个人有能力主办活动都可以,只是希望我们改一个名字,不宜用独立协会的名字。在我说明了武汉冬泳协会在中国冬泳协会注册备案九年来参加各种政府及国家组织的赛事活动,推进武汉地区全民健身运动方面所做的努力的事迹后,熊主任建议我们通过中国冬泳协会注册武汉分会或办事处的形式,发一份函给武汉民政局备案即可。

我真不知道老宋此举除了伤害你和武汉游泳人的感情外还能起到什么作用。然不成你还有能力做一个大盖子把长江捂起来不让我们游泳。

在你自己发的帖子中自己跟帖说到渡江信息中的第五条:5、武汉市的运动员必须是武汉市游泳协会的会员。

09年中国武汉渡江节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武汉市体育局、水务局,江岸区、武昌区、汉阳区人民政府承办, 武汉市游泳协会只是协办单位之一,做好你协办的本质工作是你的本分,你总是拿着放大镜照镜子,自己把自己看大了,不是你的会员还不能报名参加渡江。你这那里是协会,简直办成了一个帮会。重庆日报曾报导:协会应回归于民间举办,政府掌控的协会成为新的滋生腐败的温床。协会的账目应该对会员公开,政府拨款多少,赞助费多少,比赛会费收入多少如何使用等,你能将你们协会的账目公开吗?随着国家政府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相信协会最终会回归完全的民间组织。即减轻政府负担,又让组织公开公正公平。
看看省游泳协会周静对待群众性活动的态度,一是认真听取,二是给予指导性的意见,三是明确表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支持。并将有典型意义的群众游泳活动在湖北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同样是官方的协会怎么对待群众自发举办活动的态度就如此不同。

目前,全国的群众性游泳活动蓬勃发展,官方的协会考虑到安全,费用,领导审批(个人认知和水平)等问题,已经完全不能适应这种发展趋势。自发组织活动,民间异地相互交流,已成定势,协会应该因势利导,而不是抹杀和阻止。
再回到你的冬泳网武汉游泳协会专区上来说。你在上面发表09年武汉渡江节的信息,总是以自己是举办方的人来发布,似乎是最权威的信息(其实都是报纸和汉网上登载的消息),以老大自居。却又总是加上一些不权威的个人东西在里面,不伦不类,太煞风景了。在民间的网上你就是一个版块的版主,没有任何特别的,和其它的专区都是平等的,不似你在协会的副秘书长地位想做什么就凭自己的意志。在别人没有违反版规的时候是不能随意删除别人的帖子的。可以告诉你,我在悠网武汉版任副版主一年多只删过两个帖子,一个是拿国家领导人开玩笑的帖,一个是外地IP在上面骂人的帖子。除此之外,即使是对我本人曲解甚至歪曲的帖子我都没有删过,这就是民间网络游戏的规则。

这个帖子我就不发到你的版块上去了,给你留点面子。我知道你经常到悠泳网上来。看了这个帖子可能会有点难受,但是吃药总是苦的,打针总是有点痛的,但是治病总是要吃药打针要经历痛苦的。希望你看了后有所悟,不要再纠缠什么合法非法这些毫无意义的事了。共同把武汉市的横渡长江特色推向全国,让全国的游泳人共享畅游长江的快乐。

雨后阳光 发表于 2009-4-11 12:19

说得好,顶

小露维尼 发表于 2009-4-11 15:41

说得真好,顶!!

冰浪魄力 发表于 2009-4-11 16:33

我是中国冬泳网的忠实的注册会员网友--冰浪魄力,认同大嗓老师如下内容

“在别人没有违反版规的时候是不能随意删除别人的帖子的。可以告诉你,我在悠网武汉版任副版主一年多只删过两个帖子,一个是拿国家领导人开玩笑的帖,一个是外地IP在上面骂人的帖子。除此之外,即使是对我本人曲解甚至歪曲的帖子我都没有删过,这就是民间网络游戏的规则。”
         ------悠网武汉版任副版主(“奥运火炬手”):大嗓:D :D :) :handshake :call:


深度背后的故事一样值得了解,---非诚勿做评论,切记!---

冰浪魄力的附件背景文件:

会飞的鲟鱼 于09-4-11 05:50用论坛短信息的方式 回复于18楼 冰浪魄力 2009-4-11 13:24 发表 的跟帖
冰浪魄力你好!你对武汉冬泳不了解,“武汉老宋”他也不是江岸冬泳专区的板主,
他到处拉帮结派,整个武汉冬泳前几年被他搞得四分五裂的,现在好不容易大家团结在一起了,他又跳了出来。所以,我们也不欢迎他。
你把“回救世主帖,给武汉老宋提点意见”一帖看看就知道了
回复版主 我在您给我做现在的回复时就关注过浏览了这个您转大嗓老师的新帖
中国冬泳论坛网 » 武汉市江岸冬泳队专区 » [转大嗓帖]回救世主帖,给武汉老宋提点意见
http://bbs.china-ws.org/redirect.php?tid=158504&goto=lastpost#lastpost

注意,6楼、11楼、14楼、 18楼 19楼冰浪魄力 由以上链接到达

当时在还没收到您论坛信息前提下,看完这个转帖我将要做出了如下,回复:
我是中国冬泳网的忠实的注册会员网友--冰浪魄力,认同大嗓老师如下内容

“在别人没有违反版规的时候是不能随意删除别人的帖子的。可以告诉你,我在悠网武汉版任副版主一年多只删过两个帖子,一个是拿国家领导人开玩笑的帖,一个是外地IP在上面骂人的帖子。除此之外,即使是对我本人曲解甚至歪曲的帖子我都没有删过,这就是民间网络游戏的规则。”
         ------悠网武汉版任副版主(“奥运火炬手”):大嗓:D :D :) :handshake :call:


此时,收到斑主您给我发的论坛短消息后,你就“您将我14楼的跟帖进行了管理员屏闭操作的事情”做了如下解释:
你(指冰浪魄力)的回帖有太多无聊的图片,有灌水之嫌。我 暂 时 屏 蔽 了你的回帖,现在以解除屏蔽。
冰浪魄力 对斑主的解释做了论坛短信,回复:
冰浪魄力 于09-4-11 06:52 用论坛短信息的方式    回复 会飞的鲟鱼 于09-4-11 05:50 发的论坛短信息
会飞的鲟鱼斑主老师,谢谢您,我已看过您转大桑老师的帖了,如过你不是认为我只是一个无名网友而闲我多管闲事话,我们以后多交流,好吗!-----(此段文加密,内部人员欲详细了解,
请咨询斑主)-----您能明白吗,我尊敬的斑竹先生。

我现在要在19楼发这个新跟帖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我说过的“要给大家一个完整的信息交代”。
因为斑主您说过:“你(指,冰浪魄力)在19楼的回帖我也不怪你(指,冰浪魄力),只要你知道事情的经过就可以了。谢谢你对本专区的关注!”
--未完待续---
完整附件请点击一下链接--
中国冬泳论坛网 » 武汉市江岸冬泳队专区 » 老宋,我美国之行的报道报道错了吗,为什么删帖?
http://bbs.china-ws.org/viewthread.php?tid=158103&pid=1659438&page=1&extra=

3863-2009411003

水上游 发表于 2009-4-11 21:19

         “武汉老宋”就是喜欢拉大旗做虎皮吓唬人,其实是个纸老虎,不了解情况的人也许能被他给唬住了,我们可是不吃他的那一套。
   我们想渡江随时都可以渡,还要经过他的比准加入他的协会?真是笑话!

[ 本帖最后由 水上游 于 2009-4-13 14:00 编辑 ]

冬泳个体户 发表于 2009-4-12 21:41

阿弥陀佛!心是行为之本!:D :D :D

腊梅破冰 发表于 2009-4-20 20:51

好稀烂的班子:(

半斤八两 发表于 2009-4-22 18:46

万事和为贵。都是一个大家庭。彼此不要过激。让外人晓得了。。。。。。丑、

八爪鱼 发表于 2009-4-24 13:40

老宋:我想问问你们协会的人会不会游泳
      要是会
      那就是外行人领导内行人了
      要是不会
      那就是
      全在这里乍倒搞

八爪鱼 发表于 2009-4-27 13:26

武汉游泳协会专区在"武汉老宋"的领导下
中国冬泳论坛网没有了往日的平静
有道是“以德服众,以能出众”
请问“武汉老宋”“德”、“能”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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