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猫 发表于 2009-8-22 22:55

    风,给你回帖不图你感谢俺八辈祖宗,只是想说:我们没有必要过多地计较。
    比赛是人家组织的,怎样组织是人家的事。当然,我们可以评论比赛的组织情况。
    横渡刘公岛并不是什么太神圣和神秘的事情,除非我们自己看得太重。前几天我们单位组织夜游刘公岛,原计划在岛上住一宿,就做好了第二天早晨一个人从岛里游出来的打算,但计划临时有变,晚上返回,计划作废。做这样的计划,并非头脑一时发热,以你我现在的游泳水平,只要不是刻意消耗体力,游个刘公岛是没有问题的,不就是游钵子两个来回吗?你我参加今天的比赛,我敢说,得名次不好说,但绝对不是下游水平。哪天你有兴趣了,我陪你游着玩去,呵呵~~
    当你对一个事物彻底失望的时候,还要去理论什么呢?谁稀得删你的帖子——小心眼。
    如果你这家伙还想不通,等到海边给你上课去,睡觉啦~~

深海精灵 发表于 2009-8-22 23:10

苍天啊!威海游泳圈什么时候能画圆啊?!

踏浪者 发表于 2009-8-23 05:15

原帖由 深海精灵 于 2009-8-22 23:10 发表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苍天啊!威海游泳圈什么时候能画圆啊?!
就这水平了!寒心那.........

捷泳咋就这么难 发表于 2009-8-23 07:11

这是多数人的暴政,强奸个人的权利!!
寒心啊。。。
要是因为这个不让我游泳,唉。。中国的法治建设啊!

梭鱼07 发表于 2009-8-23 10:59

可以用群情激愤形容。上网的泳协领导该给泳友们一个交代!

雨雪浪风 发表于 2009-8-23 11:09

感谢以上网友、泳友回帖!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威海冬泳人,我就想说一说我的心里话!
   想说想做!敢说敢做!
:victory: :handshake :victory: :handshake :victory: :handshake :victory: :handshake :victory: :handshake

梭鱼07 发表于 2009-8-23 11:24

原帖由 雨雪浪风 于 2009-8-23 11:09 发表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以上网友、泳友回帖!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威海冬泳人,我就想说一说我的心里话!
   想说想做!敢说敢做!
:victory: :handshake :victory: :handshake :victory: :handshake :victory: :handshake :victor ...
浪峰,你很爷们!:victory: 但拿八辈祖宗说事,是不是让人想到春晚的小品,别把人吓跑了!:)

雨雪浪风 发表于 2009-8-23 15:45

我是爷们!!!
我怕谁????

甲壳虫 发表于 2009-8-23 18:01

我和风今年都想游刘公岛,可叫这帮龟孙子搞砸了!我愤怒!

雨雪浪风 发表于 2009-8-23 21:20

原帖由 甲壳虫 于 2009-8-23 18:01 发表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和风今年都想游刘公岛,可叫这帮龟孙子搞砸了!我愤怒!
虫啊!改天找猫哥一起游游吧??:handshake :handshake

和风细雨 发表于 2009-8-23 21:32

原帖由 甲壳虫 于 2009-8-23 18:01 发表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和风今年都想游刘公岛,可叫这帮龟孙子搞砸了!我愤怒!
   甲壳虫,到今天你还不露面,要不单独见一面。

冬蛙365 发表于 2009-8-23 21:40

回复 31# 和风细雨 的帖子

到文登!3000米!

愚公 发表于 2009-8-24 03:43

作为一个烟台人,作为威海的一个老乡,看了这个贴子,也想发表一下门外汉的观点:

威海游泳.冬泳队伍数百人,横渡刘公岛不可能都上,限制人数是必要的。制定初赛.复赛制度也很正常,重要的是应该不分冬泳协.泳协,给每一个想横渡的人一个平等参与机会,严格按照成绩录取,没有初赛成绩者禁止参与。

公平.公正.透明,这很重要。否则,作为组织者,你的工作再努力,最终也会出力不讨好。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把一碗水端平,要能够挺起脊梁来,排除所有外来干扰。制度摆在那里,按照制度办事,不徇私情,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

当然,我相信,群众组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是,无论是什么鸟,你只要坚持法治,它就能唱歌,而不是吵架.骂娘。

我希望威海市横渡刘公岛这个品牌能够越打越响,而不是越搞越糟。给别人机会就是给自己机会,希望有关朋友仔细品味我的这句话。

甲壳虫 发表于 2009-8-24 05:38

老乡:谢谢你!我们威海泳协多年来,为了会费那点破事,闹来闹去得,交一年会费的,不给办证,偏要交四年的会费,才给办证。就这样才把泳友们惹急了。我们自己成立了冬协!

踏浪者 发表于 2009-8-24 06:26

风消消气,那天咱们一起游!好吗?

暖暖夕阳 发表于 2009-8-24 11:47

公平.公正.透明,这很重要。否则,作为组织者,你的工作再努力,最终也会出力不讨好。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把一碗水端平,要能够挺起脊梁来,排除所有外来干扰。制度摆在那里,按照制度办事,不徇私情,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
还是愚公的话有品位,赞成!

冰团战友 发表于 2009-8-24 13:10

    大海是包容的,组织活动一定学习大海的包容;同时大海是全中国人民的大海,不是少数人的大海,因此要公平,不能瞒天过海;组织者非常辛苦,而这个劳动最终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否则会费力不讨好;作为游泳爱好者,咱也要尊重两个协会,服从他们的领导,因为他们的宗旨是为游泳者服务。
    奉劝诸位不要一时一事评价人,对待人,可以对事不对人,尤其是不要误解人、错怪人。个别人的错误导向,将来会被淘汰,因为方向是需要不断修正的,谬误掩盖不了真理的光辉。
    这两年俺好好练练,把体重减下来,再学学如何应付海蜇,争取也游一次刘公岛海峡。别生气了,事情已然过去,要留给大家一个思考的空间和机会。

[ 本帖最后由 冰团战友 于 2009-8-24 13:19 编辑 ]

紫衣の罗兰 发表于 2009-8-24 13:22

说话要算话啊,兵团战友!你来我一定再次游刘公岛!陪你一起畅游!

踏浪者 发表于 2009-8-24 13:29

热烈欢迎!

冰团战友 发表于 2009-8-24 13:30

原帖由 紫衣の罗兰 于 2009-8-24 13:22 发表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说话要算话啊,兵团战友!你来我一定再次游刘公岛!陪你一起畅游!紫衣真真让人感动,刘公岛海峡是一定要游的,先恢复长跑,练习长游,再报名,然后参加预选赛,通过了才能正式参赛。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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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谁剥夺了我游刘公岛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