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政杯”冬泳邀请赛
2009年“上政杯”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协办单位:上海市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团委
上海政法学院工会
上海政法学院体育部
二、比赛地点: 上海政法学院游泳池(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比赛时间:2009年11月14日
14:00
——
16:00
四、参赛分组:
1、男子青年组:30周岁及以下组(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男子成年组:31周岁至54周岁(1954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男子老年组:55周岁及以上组(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4、女子青年组:30周岁以下组(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女子成年组:31周岁至50周岁组(1959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6、女子老年组:51周岁及以上组(195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7、马拉松比赛不设年龄组,只区别性别。
五、比赛项目安排(除接力赛之外,其他比赛男女分组)
1、男子青年组50米自由泳
2、女子青年组50米自由泳
3、男子成年组50米自由泳
4、女子成年组50米自由泳
5、男子老年组50米自由泳
6、女子老年组50米自由泳
7、男子青年组50米蛙泳
8、女子青年组50米蛙泳
9、男子成年组50米蛙泳
10、女子成年组50米蛙泳
11、男子老年组50米蛙泳
12、女子老年组50米蛙泳
13、4×50米自由泳接力
14、4×50米混合接力
15、男子400米自由泳马拉松
16、女子400米自由泳马拉松
备注:在接力项目中,每支队伍共需派出四名选手。其中分别由老年组(男女均可)、成年组(男女均可)、男子青年组、女子青年组各一名共同组合参赛。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游泳比赛竞赛规则(可登陆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swimming.sport.org.cn进行查询)。
2、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每单项每队限报四人。
3、项目报名少于3个参赛单位6人时,该项目予以取消。
4、项目比赛少于9人时,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一录取名次。
七、记分办法及名次录取
1、各项目取前七名并予以积分,按7、6、5、4、3、2、1记分。
2、团体项目接力不进行双倍积分。
3、以各单位单项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得分相同,名次并列。
八、奖项设定
1、各项目前六颁发奖状及证书。
2、奖品内容
3、奖状、奖品均由上海政法学院提供,因资金有限,奖品微薄请见谅。
九、报名与报到
1、2009年10月30日之前各队将报名表发送至:szlhyys@sina.com。
2、各参赛队选手以当地游泳组织为单位进行组队报名,原则上每支队伍由20名选手参加。
3、各参赛队伍请于比赛当日(2009年11月14日)上午至上海政法学院游泳池报到。(联系电话:021-39225021)
4、联系人:费杰
13818113335
;吴佳东
13636631798
十、大赛组织
如遇特殊情况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将按天顺延并另行通知。
本邀请赛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政法学院所有。
2009年10月16日
[ 本帖最后由 chenrong 于 2009-10-23 21:24 编辑 ]
2009年“上政杯”冬泳邀请赛报名表单位: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组别
联系电话
备注
我冬泳,我强悍!
我冬泳,我快乐! http://bbs.china-ws.org/attachment.php?aid=279063&k=26bb9d55e38314f242eddb4c607aba46&t=1256186341&noupdate=yes 原帖由 chenrong 于 2009-10-23 21:22 发表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2009年“上政杯”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协办单位:上海市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团委
上海政法学院工会
上海政法学院体育部
二、比赛地点: 上海政法学院游泳 ... 领导有几支队伍参加? 原帖由 许昌冷气鱼 于 2009-10-24 12:39 发表 http://www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领导有几支队伍参加?
有活动了,啥时组织报名啊:lol :lol :lol
回复 1# chenrong 的帖子
您是谁?下次别做这种事了!等我们修订版出来再发也不迟!回复 6# 铁伐 的帖子
收到!我是怕没人通知我!回复 7# chenrong 的帖子
饿,昨天发帖时认错人了,不好意思,已经知道你本尊是何人了,貌似你和我们中某几人还认识吧,别担心,新消息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网上发布的回复 8# 铁伐 的帖子
哪个和你说的,明年还想混伐?! 原帖由 chenrong 于 2009-10-27 22:42 发表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哪个和你说的,明年还想混伐?! 出来混,是要还的
回复 9# chenrong 的帖子
那人已经退休了,吃着皇粮,也无所谓混不混,我是在他那一本老秩序册上看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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