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届中国西双版纳澜沧江亚洲
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云南省体育局、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游泳协会、 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局、景洪市人民政府、冠杯名单位。
三、协办单位
景洪市文化体育局、西双版纳澜沧江漂流公司、天城大酒店及其他赞助企业。
四、协办媒体
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春城晚报、生活新报、西双版纳州电视台、西双版纳州报社、景洪市电视台。
五、比赛时间:2010年4月11日至12日
六、比赛地点
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湄公河)。竞赛距离约800米。
七、参赛单位
亚洲各国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其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成人(冬泳)游泳代表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八、比赛项目及分组
比赛距离:出发点顺游至终点约800米左右。
男/女A组,男/女B组,男/女C组,男/女D组。
九、参加办法
(一)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限。
(二)年龄组规定(20岁至59岁)
A组:20岁—29岁(1990.1.1-1981.12.31之间出生);
B组:30岁—39岁 (1980.1.1-1971.12.31之间出生);
C组:40岁—49岁 (1970. 1.1-1961.12.31之间出生);
D组:50岁—59岁 (1960. 1.1-1951.12.31之间出生);
60岁—65岁为表演组。
(三)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比赛,各组不得交叉报名。
(四)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五)参赛运动员须向承办单位交验身份证原件或中国游泳协会成人会员证。
(六)参赛者须向承办单位交参赛费100元(含报名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泳帽、纪念品)。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游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部分内容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发布有关文件。
(二)比赛成绩计算须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如运动员成绩相同,则以终点裁判判定为准。
(三)运动员只能在规定水域内进行比赛,并在指定的地方抵达终点,比赛名次成绩方为有效。
(四)当运动员到达终点时, 须手触组委会指定的触摸板,
否则成绩不被认可。
(五)比赛期间,裁判有权终止身体有严重不良反应的选手
继续比赛。
(六)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国际游联最新《公开水域竞赛规
则》要求。
(七)比赛的出发顺序:女子组在男子组前出发;站位顺序由抽签决定。
十一、水文、气候
比赛在天然河水水域中进行。水深度 4.8 米,流速 1.3 米/秒,水温:水面 22 摄氏度、水下18摄氏度,水面海拔530 米,气温35摄氏度。
十三、名次录取和奖励:
(一)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十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第二名奖励人民币2400元
第三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第四名奖励人民币1400元
第五名奖励人民币1200元
第六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第七名奖励人民币800元
第八名奖励人民币600元
第九名奖励人民币400元
第十名奖励人民币200元
(二)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杯奖励。
(三)所有按要求到达终点者均颁发游完全程荣誉证书。
十四、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按照每个团体的运动员在各年龄组别获得名次的积分累计相加(按11、9、8、7、6、5、4、3、2、1计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按最优名次多者列前。以此类推。个人报名不计团体分。
十五、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3月20日前电告承办单位参赛总人数及食宿要求。
2、第二次报名:4月1日前请参赛单位按报名表要求一式两份及参赛选手身体健康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责任书分别传真或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云南省游泳协会。
3、联系地址及电话。
(1)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电话:010-67170581、67170575,传真:010-67170595,联系人:曹庆珠、张伟
(2)云南省游泳协会,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云南省体育局拓东体育场3号门3楼,邮编:650041,联系电话(传真):0871—3194118,联系人:刀莲英13312511918、张寒梅13099411213。
(二)报到
1、时间:请参赛人员于4月11日16:00前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报到。报到时须向承办单位交验身份证原件或中国游泳协会成人会员证,交纳参赛费。
2、地点:景洪市嘎兰中路23号天城大酒店(总机号:0691-2156888),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局,电话:0691—2122392,传真:0691—2122251,联系人:蒋家武13708611460。
十六、裁判员和救生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余裁判员由云南省游泳协会选派。
(二)救生员由云南省游泳协会选派获得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十七、其他
(一)大会预定的宾馆有高、中、低不同档次,食宿费每人每天200元、150元 、100元(标准间)。请务必将本单位总人数(含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性别)、抵离日期、预定返程火车、飞机票(如退票、换票其损失费自负)、住宿标准等信息尽早通知承办单位。
(二)参赛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三)昆明至赛区西双版纳景洪市抵达方式:乘大巴车约8个小时,票价200元左右;乘飞机约45分钟,票价约960元。
(四)比赛期间,大会为参赛人员提供旅游服务费用自理,请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
(五)时间安排
2010年4月11日16 :00点前报到;16:00组委会、领队、教练联席会,20:00举行开幕式及联欢晚会。
2010年4月12日比赛,比赛结束30分钟后现场颁奖(发个人),晚上颁奖晚宴(发团体)。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10年第三届中国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
亚洲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报名表
单位印章: 电话/传真:
省/区队: 领队/联系人: 地址: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400米
自由泳
成绩 参赛组别
男/女
A B C D组 到达日期
预定(日期、张数)
机票/火车票 住房预定(男、女
人数)
注:此表可复印,先男后女,请于4月1 日前报送一式两份,传真:010-67170595,0871-3194118或邮寄-见发文中地址。
自愿参赛责任书
1、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2010年第三届中国西双版纳澜沧江亚洲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比赛。
2、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3、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4、我愿意按照赛事的有关要求接受药物检查。
5、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追究的权利。
6、我同意接受组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者签名:
日期:
西双版纳旅游线路
旅行社名称:
线路:
1、勐仑植物园——傣族园一日游。
费用共计:/天(含车费、餐费、门票)。
2、野象谷——森林公园一日游。
费用:元(含车费、餐费、门票、索道)。 梦遗落在草地上
月经常挂在树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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