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壮志 发表于 2010-4-20 17:03

男女关系最高境界(转帖)


几句前言:
  我这里所说的男女,并不仅仅是指围城中的男女,而是泛指一切男女。
  所以我觉得这里的三个“偷”字并不准确。实际上我在此论述的是任何男女(不论是已婚还是未婚)在两性 交往中的三种基本形式。
  爱情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限制的,所以一个人遭遇爱情时可能是在任何年纪或任何情况下。你如果在既年轻又未婚时遭遇爱情,那你很幸运,因为你的爱情处理起来会比较简单,你有去爱和接受爱的资格,有可以随意享受爱的权利。然后你可以顺理成章地与自己的爱人结婚。但如果不幸你是在婚姻中时遭遇爱情,那么你究竟该如何去爱或接受爱、享受爱,就与你的道德观念、你的人品、素质有很大关系。你选择什么样的男女关系,都是你自己的事,是你的个人隐私。但请相信,上帝是公正的,你要什么,他就给什么。那么,如果你自己爱无能,你就不要抱怨你总是得不到真爱。
  爱情在任何时候都是最检验一个人的人品的试金石,从爱情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是否虚伪、求真,看出一个人是否勇敢、严肃、无私、认真、心灵是否依然年轻。



                 男女关系最高境界
  雾雨蒙蒙在我发的《怀念爱过我的人》一贴中跟贴说“男人的最高境界,不是偷身,不是偷情,而是偷心。”
  我回帖说:“女人的最高境界也是如此。没有心灵的吸引、结合,身体的亲近有什么意思?男女交往之最高境界本来就应该是心心相印。没有心灵结合的肉体结合没有任何意义。爱情无价,心灵无价,你如果能投入地去爱、无私地去爱,说明你没有爱无能,说明你的心灵很年轻。一旦瞻前顾后、不敢投入、生怕吃亏,那你实际上就已经老了。”
  今天又看这个帖子,看见雾雨蒙蒙的跟贴及自己的回帖,觉得自己没有说清楚我想要说的,所以又感觉到涂鸦的冲动。

  我曾经在无聊时读过一些网络小说。在网络小说《心乱不已》中有这么一段话:
  在我看来,红杏出墙有三种状态。一种是形出意不出。一种是意出形不出。一种是形意俱出。这三种状态很象王国维谈的三种境界,在出墙的程度上是一层高过一层。第一种“形出意不出”就好比“昨夜西风雕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种肉体上的背叛是情能自制,颠鸾倒凤,登临送目,了然于胸,收发自如,好就好在陷之不深,回之也快,只要不被发现,危险性不大。第二种“意出形不出”就好比“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种精神上的背叛是为情所困,求之不得,辗转反侧,痴迷不悔,心在天山,身老沧州,难就难在陷之弥深,回头太难。第三种“形意俱出”就好比“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神形俱备的出墙是历经艰辛,终成正果,执手相望,形意交融,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精神与肉体的完美结合达到红杏出墙的最高境界,可谓红杏枝头春意闹,危险地一塌糊涂。

  在情感驿站写的《一个关于网络感情的故事》中我曾经跟贴说:
  有人说男女间的感情出轨有三种,一种是肉体出轨精神却不出轨,一种是肉体和精神一起出轨,一种是精神出轨而肉体不出轨。第一种属于男女间的感情游戏,是人的兽性的表现,属于纯肉体寂寞的放纵,一旦分手不会有什么痛苦,也许反而觉得轻松;第二种属于灵肉合一,是人性的表现,属于精神和肉体都寂寞时的放纵,一旦分手肯定会有痛苦,但时间久了就会痊愈。第三钟出轨是神性的表现,往往是很内敛、很压抑、很克制、很激烈、很持久的,也许只有自己知道,也许只有在自己独处时才敢喊出自己爱的那个人的名字,也许午夜梦回,思念的灼热让心揪成一团,然后泪湿枕巾,呜咽不已。感情是世界上最说不清楚的东西,也是任何外人无法体会或评价的东西,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有时候一星期的爱可以让人回味思念一辈子,有时候一辈子的主动去爱也换不来被爱。人们常说婚姻如脚上穿的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爱情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不是当事人就很难去评价。
  但是只要是与心灵有关系的爱,一定对自己的生命有价值有意义,决不会是徒劳的。
  在爱似乎离去、消失的痛苦时候,也许你会看见心灵的花开,也许爱已经改变了你,已经把美好种在了你心里。很多事,是福还是祸,谁知道呢?

  对雾雨蒙蒙写的男人在感情方面的三个“境界”:偷身,偷情,偷心,我来一一具体分析一下。

  所谓偷身,无非是指男女交往时形出意不出,有肉体交往但精神上却不相通,这是感情方面的最低层次,或最低境界,因为压根就没有感情,本身就是“属于男女间的感情游戏,是人的兽性的表现,属于纯肉体寂寞的放纵,一旦分手不会有什么痛苦,也许反而觉得轻松”。在男女交往中只想要对方身体、只有要对方身体的能力的男人或女人很可怜,因为他们还没有进化到人的层次上来,或已经放弃了自己的人性,无法享受人所应该享受的快乐和幸福。
  现在甚至还流行更低级的“ons”(one night stand),即“一 夜 情”,我觉得叫“一 夜 性 ”更合适。玩ons的人比只有肉体交往但精神上却不相通的生物“人”有过之无不及地把自己降低到纯粹的动物层次,在与异性 交往时没有了任何人味,既不尊重对方也亵渎自己的人性,那么他们的肉体再亲密、上床后再有所谓性技巧也不过是赤裸裸的动物交配罢了。我不相信他们除了短暂的肉体快乐外还会有什么精神快乐。人区分于动物的应该就是人的精神层面――心灵需求,没有了精神的参与,性实际上就丑陋不堪。
  海岩的小说《玉观音》中,曾经是花花公子的杨瑞在爱上安心以后有这样一段心灵独白:“我们每天做爱,我们的做爱因为彼此已经完全了解所以能够尽情尽兴,每次都特别和谐完美充分满足质量极高,只是需要压抑着声音尽量不吵醒孩子。我充分体会和理解到精神快感在性爱中的独特作用,我明白了没有爱的性 交所得到的那种快感与我们现在每夜所感受到的高潮简直无法比拟。这种心灵的享受是我过去在花花公子的时期绝对体验不到的。”
  在《爱情不风流》中周国平说:“尽管真正的爱情确实可能让人付出撕心裂肺的代价,却也会使人得到刻骨铭心的收获。逃避爱情的代价更大。就像一万部艳情小说也不能填补《红楼梦》的残缺一样,一万件风流韵事也不能填补爱情的空白。如果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再信任和关心彼此的灵魂,肉体徒然亲近,灵魂终是陌生,他们就真正成了大地上无家可归的孤魂了。如果亚当和夏娃互相不再有真情甚至不再指望真情,他们才是真正被逐出了伊甸园。爱情不风流,因为风流不过尔尔,爱情无价。”
  所以,我认为“偷身”(只要肉体不要精神的男女关系)是最低档的男女关系,属于爱无能者的选择,而爱无能者往往是自私、懦弱、脆弱、失意、失败、病态、变态的心理不健康者。

  雾雨蒙蒙所写的偷情,应该是指男女交往时形意俱出,即灵肉合一,是人性的表现,属于精神和肉体同时的结合。我赞成这样的男女关系,因为它比较人性化。我们是人,不是神,我们的精神会孤独寂寞,我们的肉体同样会寂寞有需求,所以我们很难在对一个异性动心的时候不渴望与他(她)有身体的结合,全身心的情感交流才是我们正常的渴望。
  我讨厌假道学,反对所谓纯粹的精神恋爱。在我看来,爱就应该爱个真真切切,爱就应该爱个轰轰烈烈,爱就应该爱个彻彻底底,简言之,爱就应该爱个够。在爱的时候,心灵或肉体方面如果有任何保留,都让人觉得爱得不过瘾。纯粹的精神恋爱,往往是因为各种原因所导致的被迫、无奈,不是一个人的主动选择,而是一个人的被动选择。如果是主动选择,那这个人一定不对头。只要肉体不要精神是爱无能,很不正常,而不要性的爱同样不正常,很可能就是性无能(其实是爱无能的一个方面)或保守观念的作怪。为了保留处女膜或所谓纯洁而不敢与自己爱的人在进入婚姻前享受性爱,真是没有必要也很可笑。婚姻不会仅仅因为男女双方都是处女或处男的结合就牢固可靠,而在于夫妻双方是否真正欣赏对方、是否真正适合对方。
  围城中的男男女女,他们被迫的精神恋爱往往是因为环境的压力所导致的畏惧,或个人责任的沉重所导致的无奈,甚至可能仅仅是因为道德上过度的保守封闭,或精神上的懦弱、患得患失,反正是非正常化的男女交往,同样属于一种爱无能。这样的精神恋爱也许很美丽,但再美也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罢了。
  如果心灵真爱着一个人,那么就应该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身体奉献给他(她),有心灵交融的肉体结合才真正是“做爱”,而不是交配。这种灵肉合一的快乐和幸福,只能用“销魂”两个字来形容。如果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过这样灵肉合一的销魂经历,那他(她)基本上属于白活了。
  所以,我觉得“偷情”(灵肉合一的男女关系)是最人道、最自然、最合理的男女关系,是档次最高的男女关系,是身心正常、健康的男女的最佳选择。

  雾雨蒙蒙所谓的偷心,既然与偷情划分开,那应该就是指意出形不出,即男女交往中纯粹的精神恋爱,属于神性的表现,往往是单方面的爱,也许这份爱是很内敛、很压抑、很克制、很激烈、很持久的爱,甚至只有自己知道,只有在自己独处时才敢喊出自己爱的那个人的名字。午夜梦回,思念的灼热让心揪成一团,然后泪湿枕巾,呜咽不已。
  但是这样的爱,境界固然最高,说起来固然最美丽纯洁,甚至可以在多年后公开怀念(比如我在这里对那个很傻气地爱恋我的秀气男孩的怀念),但其实依然是非正常化的男女感情。如果是男女双方都深爱着,那这样痛苦的精神恋爱非常不人道。如果是单方面的爱,那这爱很美丽,但也很残酷。就象海岩的另一篇小说《永不瞑目》中肖童对欧庆春的爱,让人感动,却也让人觉得爱情太残酷。
  正常的爱情应该是双方面的,应该是以心灵吸引为因到灵肉合一为果的正常发展过程。
  其实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曾分析自己为什么没有接受那个男孩的爱,我觉得还是因为我没有真正爱上他。如果我也爱上了他,我一定是已经不爱老公了,那我会对老公说清楚,正当离婚,让自己恢复自由身,然后再大胆去接受他的爱,因为我有可以回应他的爱的资格和能力了。所谓“因为责任的沉重,因为环境的不许可,所以不敢接受,不敢破釜沉舟”,说到底,还是一种托词,还是因为不爱,或爱得不真、不深!如此罢了!(我不怕自嘲!)
  所以,偷心(只要精神不要身体的男女关系)是美丽而非正常化的男女关系,算不上爱的最高境界。

  曾经在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全文如下:
                   爱的胆量
  听起来像是一个美丽绝顶的故事。
  在读高中时一个喜欢古典诗词的女学生暗恋上一个古典诗词讲得极棒的年轻教师。当然她什么也没表白,否则就不够美丽。
  30年之后,女学生忽然从浩如烟海的杂志中看到了老师的文章,方知原来老师也曾暗恋她,“深深的遗憾和深深的安慰”之后,已近“知天命”的她自知不能给老师写信,以防扰乱了两条“命运设计的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于是,学生亦学着老师的榜样,写出这个美丽绝顶的故事,登在报上告知天下。
  要是故事仅仅讲到当初为止,年轻、纯洁,加上传统格式的束缚,古典诗词似的,倒真的很美丽。可是有了下文。下文是两人也许都觉得让这段隐情葬在心底太可惜,便想来个揭晓,本来么,都已到了能把握自己的岁数,揭晓也无妨,双方得到晚来的精神慰藉,故事依然美丽。
  可是偏不。30年前不能抓住机会,30年后仍不能坦然相对,既然那样,就连这故事也别说了吧,他们却在大庭广众之下你一篇我一篇地抛绣球,不是抛给情人,是抛给大众。
  爱的胆量大概就是这样――最爱的故事不敢声张,敢于声张的往往是不敢爱的故事。

  人人都渴望爱情的幸福,如果你一直没有遭遇爱情,反思一下你自己是否属于爱无能者。在《爱情不风流》中周国平写道:“内心不严肃的人,内心太严肃而又被这严肃吓住的人,自私的人,懦弱的人,玩世不恭的人,饱经风霜的人,在爱情面前纷纷逃跑了。“我以为然。爱情属于内心严肃、无私、勇敢、认真、心灵年轻的人。

  所以我讲的自己与那个男孩的故事其实是我不敢爱或不爱的故事,根本算不上爱的最高境界。而最爱的故事我却不能声张,我倒不是怕任何别的什么,因为我是一个“世上没有我怕做的事,只有我不愿意做的事”的女人。我不能声张不是因为我自己,而是为保护我的爱人。而且我也不愿意声张,因为那是非常私人化的东西,我珍惜它到了吝啬地不愿意与任何人分享的地步。我只能说,我的确曾经轰轰烈烈、彻彻底底、认认真真地爱过,在爱的时候很严肃、勇敢而无私,虽然最后这爱没有如我所愿有完美的结果,但我到现在依然以自己曾经这样爱过而觉得骄傲,即使在泪下如雨地怀念爱人的时候,我也始终对自己的爱无怨无悔。



  爱情属于内心严肃、无私、勇敢、认真、心灵年轻的人。

  爱情在任何时候都是最检验一个人的人品的试金石,从爱情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是否虚伪、求真,看出一个人是否勇敢、严肃、无私、认真、心灵是否依然年轻。

  只要肉体不要精神的男女关系是最低档的男女关系;只要精神不要身体的男女关系是美丽而非正常化的男女关系;灵肉合一的男女关系是最人道、最自然、最合理的男女关系,是档次最高的男女关系,是身心正常、健康的男女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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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冠三军 发表于 2010-4-20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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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冠三军 发表于 2010-4-20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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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大侠 发表于 2010-4-20 19:48

商丘山风 发表于 2010-4-20 21:02

爱情属于内心严肃、无私、勇敢、认真、心灵年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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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游侠 发表于 2010-4-28 10:49

本帖最后由 四海游侠 于 2010-4-28 10:50 编辑

回复 5# 豫商玫瑰


    爱情属于内心严肃、无私、勇敢、认真、心灵年轻的人。俺同意: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

醉老虎 发表于 2010-4-28 18:36

爱情属于内心严肃、无私、勇敢、认真、心灵年轻的人。俺也同意: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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