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岩 发表于 2010-6-13 10:46

北京地区环境敏感区

北京地区环境敏感区1、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敏感区
    主要指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官厅水库地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京密引水渠和永定河引水渠两岸100米。具体位置及范围的界定详见表1   表1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敏感区划定
保护区划定名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密云水库密云水库环库公路以内(荞麦峪西侧至口门子村、城子以南至黄土洼以北前保峪岭至老爷庙背水一侧及年渔沟南背水一侧划定的区域除外),包括内湖区及环库公路以外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近水地带;水库调节池及入调节池的尾水渠道上口线两侧各水平外延100米以内。一级保护区之外至水库向水坡范围以内及水库调节池的汇水范围以内。
怀柔水库水库主坝分水线、长副坝、怀沙公路、京通铁路、怀黄三十五千伏高压线、山脊线一圈以内。一级保护区之外至水库向水坡范围以内。
京密引水渠密云水库龚庄子闸到团城湖南闸段规划渠道上口线两侧各水平外延100米以内。

官厅水库官厅水库最高水位线(479米高程)以内范围,永定河的官厅大坝至三家店闸山峡河道和永定河引水渠两侧各100米范围南旱河河边两侧各100米范围。官厅水库最高水位线以外5公里范围。
2、城市地下饮用水水源防护敏感区
    包括北京市区第一、二、三、四、五、七、八水厂防护区以内范围,具体范围见表2。
      表2
北京市地下水水源防护敏感区划定
保护区分区自来水厂核心区防护区
第三水厂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五十米范围内二里沟西口起沿三里河路、西直门外大街、高梁桥路、学院南路、魏公村路、西三环北路、苏州街、巴沟村北路、京密引水渠、昆明湖路、北邬村路、西郊机场西侧围墙、101铁路、南旱河路、永定河引水渠、西三环北路、车公庄西路一圈范围内。
第四水厂万泉寺起沿莲花河、新开渠、丰台路、管头路、凉水河一圈范围内。
第七水厂大红门起沿南苑路、凉水河、右安路、京开公路、铁路南环一圈范围内。
第八水厂一组至十六组井间四周水平外延二公里范围内。
第一、二、五水厂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三十米范围内北太平庄起沿新街口外大街、德胜门西大街、鼓楼西大街、鼓楼东大街;东直门内大街、首都机场路、南湖渠东路向东北外延八百米、北小河、北苑路、小关路,昌平路北三环西路一圈范围内。
3、各区县地下饮用水水源防护敏感区
    指郊区县城和主要城镇供水的地下水水源井保护区,保护区范围详见表3。         表3
各区县地下饮用水源防护敏感区划定
区县核心区防护区

云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五十米范围内南起潮白河河道;西起潮白河汇合口,沿工业开发区南侧至西山村、西田各庄村;北起卸甲山村至河北庄村;东至西智村、密溪公路与京承铁路交汇处、京承铁路、沙峪沟铁路桥范围内。
怀
柔以5组东西方向水源井为中心,半径70米范围内。怀柔区水厂:东以种子场东丁路口到101公路沙河支沟桥一线为界;南以怀密老公路为界。西以中富乐铁路公路立交处环丰公路接迎宾路、开 放路、东环路、车站路、火车站至 怀密老公路;北从中富乐铁路公路立交处沿六号公路向东延伸至乐园庄南与东边界相交。
雁栖工业园区水厂:西以910部队西的工业大道为界,南以宰相庄为界(乐园庄至宰相庄公路南200米一线)。东以宰相庄东的区界为界。北以马家坟村南至胜利村北东西一线为界。

义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小中河第一水源地:开采井外半径一公里范围内。
潮白河第二水源地:开采井外半径二公里范围内。
龙王头第三水源地:开采井外半径二公里范围内。
其他乡、镇供水水源地:1、西起京承铁路,东至顺密公路,南至向阳闸地区,开采井外半径二公里范围内。2、区域内其它地区,开采井外半径一公里范围内。

平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五十米范围内西关、郑庄水厂:南界由东关往西,经西关槐树巷-南郝庄-旧县,西界由旧县往北-西山口,北界西山口往东经大宫门-南新村,东界由南新村往南-路庄
沙河水厂:南界:南沙河,西界:西二村向北-东坨,北界:东坨往东-满井,东界:满井往东南-路庄一圈。
南口水厂:西由后桃洼到花椒园,北由花椒园往东南-红泥沟,东由红泥沟往西南-南口农场,南由南口农场往北-后桃洼一圈。
通州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五十米范围内通州镇地区:京榆公路南,运河西,京津公路沿北苑-复兴庄-果园-扬洼-乔庄以北为界。
摇不动地区:潮白河以西,北以小杨各庄-北寺-喇嘛庄-小堡-瞳里村-刘庄为界,西以小中河-温榆河-运河为界,南以杨坨-大台村-前北营-后榆树庄为界。

兴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五十米范围内西侧以永定河为界;北侧只鹅房村,沿黄鹅公路东行,到与高周路(高家堡至周村)交叉处折向东北方向,经李家闸到北京市液压机械厂西北角,向东行经寿宝庄村北到区界;东册沿大白楼村东田间路南行,到刑各庄村东南折向西南,经王立庄村东南到天宫院;南以纬三路(西大营至天宫院)为界。(正在修改调整)

庆现有水厂:以水源井为中心,半径30-70米范围
备用水厂:以水源井为中心,半径70米范围现有水厂:东以大秦铁路为界,西以东外大街、延永公路为界,西以广兴街、三里河橡胶坝上游河道为界,北以团结路为界。
备用水厂:东起苏庄,西至中羊房、北起黄柏寺,南至米家堡。


一级保护区:东起金海湖主、副坝,西至东张各庄,北起祖务、北独乐河、南到水峪、夏各庄
二级保护区:位于一级保护区 的外围,县城以东到靠山集;北起黄松峪水库和山东庄。难道豹子峪、塔山。
三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外围,东为平谷区区界,西北至桃湖、塔山,北起东涝洼、北城,南到平谷县县界。

山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五十米范围内磁家务:东至漫水村西、西至半壁店村东南至南山根、北至三福村东。
八十亩地:东至沙窝村西、西至八十亩地西山根、南至八十亩地村东、北至口头村南。
娄子水水源地:东至房易公路、西至娄子水村西、南至龙宝峪新村南、北至采石场家属区。
良乡水源地:东至黑古村西、西至苏庄、夏庄、南至大南关、北至小南关。
上万水源地:东至晓幼营村西、西至北车营村东、南至北上万村北、北至京源铁路。
石景山水源井为中心,半径70米范围内以1、2、3、4、5、6号水源井群为轴线向外延伸1公里,北至永定河引水渠。南至古城北路-八角游乐园。西至刘娘府-古城大街。东到龚村-老山自摩中心。
鉴于6号井为基岩井,采层较深,6号井水源防护区范围是:北起石景山路,南至京九铁路,西起公汽六场东墙,东到鲁古村与永乐小区十字路口为界。
4、北京市II、III类水体及城市河湖敏感区
    指北京市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清洁水体的河流划定见表4-1、城市河湖划定见4-2。
表4 -1
北京市II、III类水体敏感区划定
水系水体名称水体功能水质分类备注








系官厅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Ⅱ

永定河山峡段(含珠窝、落坡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Ⅱ官厅坝下-三家店
永定河平原段地下水源补给区Ⅲ三家店-崔指挥营
妫水河官厅水库二级保护区Ⅱ

新华营河官厅水库二级保护区Ⅱ

古城河(含古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区Ⅱ

清水河(含斋堂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Ⅱ

清水涧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Ⅱ













系念坛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潮白河上段一般鱼类保护区(地下水源补给区)Ⅲ河槽-向阳闸
密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Ⅱ

白河(含白河堡水库)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黑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天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汤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渣汰沟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琉璃庙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白马关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潮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忙牛河(含半城子水库)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安达木河(含遥桥峪水库)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清水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红门川(沙厂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沙河(含大峪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

怀河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雁栖河(含雁栖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

怀柔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Ⅱ

怀沙河怀柔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怀九河怀柔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Ⅱ





系桃峪口沟(含桃峪口水库)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Ⅱ

十三陵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游泳区Ⅲ

长河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永引上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Ⅱ三家店-罗道庄
永引下段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罗道庄-广安门
京密引水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Ⅱ





系青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刺猬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Ⅲ

大石河上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Ⅲ

拒马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Ⅱ

挟括河(含天开水库)规划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Ⅲ





系海子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黄松峪石河(含黄松峪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错河(洳河)上段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镇罗营石河(含西峪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Ⅲ

湖泊昆明湖重要游览区Ⅲ

团城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Ⅱ

福海重要游览区Ⅲ

八一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

玉渊潭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

紫竹院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

西海重要游览区Ⅲ

后海重要游览区Ⅲ

前海重要游览区Ⅲ

北海重要游览区Ⅲ

中海重要游览区Ⅲ

南海重要游览区Ⅲ


          表4-2

城市河湖敏感区
城市河道清河上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安河闸-清河桥
清河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V清河桥-沙子营
万泉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小月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坝河上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东直门-驼房营
坝河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V驼房营-温榆河
土城沟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北小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V

亮马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长河一般鱼类保护区III

永引上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Ⅱ三家店-罗道庄
永引下段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罗道庄-广安门
京密引水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Ⅱ

通惠河上段一般工业用水及娱乐用水区IV东便门-高碑店闸
通惠河下段一般景观要求水域V高碑店闸-通济桥
南护城河一般工业用水及娱乐用水区IV

北护城河一般工业用水及娱乐用水区IV

二到沟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凉水河上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万泉寺-大红门
凉水河中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V大红门-榆树庄
莲花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新开渠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马草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丰草河一般景观要求水域V 
城市河湖昆明湖重要游览区Ⅲ 
团城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Ⅱ 
福海重要游览区Ⅲ 
八一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 
玉渊潭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 
紫竹院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Ⅲ 
西海重要游览区Ⅲ 
后海重要游览区Ⅲ 
前海重要游览区Ⅲ 
北海重要游览区Ⅲ 
中海重要游览区Ⅲ 
南海重要游览区Ⅲ 
筒子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陶然亭湖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龙潭湖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青年湖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水锥湖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红领巾湖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莲花池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IV 
5、北京市自然保护敏感区(见表5)

指北京市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区,见表5。   表5
北京市国家、市、区县级自然保护敏感区划定
自然保护区名称地理位置面积
(平方公里)
松山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延庆县46.66
百花山自然保护区(市级)门头沟区17
云蒙山自然保护区(市级)怀柔、密云39
雾灵山自然保护区(市级)密云县东41.5
野鸭湖自然保护区(市级)延庆县90
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市级)房山区11.25
沙河-怀九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市级)怀柔区1.11
喇嘛沟门自然保护区(市级)怀柔区184.8
云峰山自然保护区(市级)密云县22.3
石花洞自然保护区(市级)房山区36.5
玉渡山自然保护区(县级)延庆县98.20
朝阳寺木化石自然保护区(县级)延庆县20.5
大滩次生林自然保护区(县级)延庆县121.3
太安山自然保护区(县级)延庆县34.70
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县级)延庆县14.70
金牛湖自然保护区(县级)延庆县10
白河堡自然保护区(县级)延庆县82.60
6、北京市森林公园敏感区

北京市森林公园敏感区划定见表6

表6
北京市森林公园敏感区

称地 理 位 置规划面积(公顷)
西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海淀四王府,东北旺59.26
蟒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昌平环岛西85.8
上方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房山岳各庄乡3.5
云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密云县22
鹫峰国家级森林公园海淀北安河乡8.11
小龙门市级森林公园门头沟区齐家庄乡15.9
森鑫市级森林公园顺义区城关乡,李遂乡9.8
五座楼市级森林公园密云县石城乡,梨树沟13.67
龙山森林公园房山区1.4
大杨山森林公园昌平区3
马栏森林公园门头沟区2.8
白虎涧森林公园昌平区9.3
丫吉山森林公园平谷区9.3
八达岭森林公园延庆县29.4
莲花山森林公园延庆县9.6
7、北京市风景名胜敏感区

北京市总体规划确定风景名胜区划定具体见表7    表7
北京市风景名胜敏感区
风景名胜保护区名称所在地名称占地面积
(平方公里)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延庆县、昌平区280
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怀柔县90.8
十渡风景名胜区房山区301
石花洞风景名胜区房山区66
东灵山-百花山风景名胜区门头沟区300
潭柘-戒坛风景名胜区门头沟区73
龙庆峡-松山-古崖居风景名胜区延庆县248
金海湖-大峡谷-大溶洞风景名胜区平谷县285
云蒙山风景名胜区密云县、怀柔区209
8、重点文物及名胜古迹敏感区

北京市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及其位置见表8      表8
北京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敏感区划定
类型文物名称地理位置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地区北京大学红楼东城区
卢沟桥丰台区
天安门东城区
人民英雄纪念碑天安门广场
云居寺塔及石经房山区
妙应寺、白塔西城区白塔寺
真觉寺金刚宝座海淀区五塔寺
居庸关、云台北京市昌平县
故宫东城区
长城、八达岭延庆县
天坛崇文区天桥南大街东
北海、团城西城区三座门大街
智化寺东城区禄米仓
国子监东城区国子监
雍和宫东城区雍和宫大街
颐和园海淀区
周口店遗址房山区周口店
十三陵昌平区
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地区北京宋庆龄故居西域区什刹海北岸
皇史东城区南池子
古观象台东城区泡子河
北京城东南角楼东城区
恭王府及花园西城区
郭沫若故居(1963年)西城区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地区郭沫若故居(1963-1978)西城区前海西街
正阳门东城区天安门广场南侧
太庙东城区东长安街
社稷坛(中山公园)西城区天安门西
北京孔庙东城区
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地区崇孔住宅东城区东四六条
法海寺石景山区模式口
牛街礼拜寺宣武区牛街
天宁寺塔宣武区广安门外
银山塔林昌平区寿山东
琉璃河遗址房山董家林
园明园遗址海淀区
9、生态敏感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敏感区

北京市生态敏感区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汇水范围,详见表9          表9

生态敏感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敏感区划定
名称范围核心区范围缓冲区范围

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
上自十渡平峪村套井(琅牙桥北),下至张坊大桥,全长75公里
十渡乡后石门公路桥至十渡乡四渡桥,全长40公里,河宽150米,总面积6平方公里
上游:十渡乡后石门公路桥向上游延到河北省境内的琅牙河下游:十渡乡四渡桥延伸到张坊镇张坊大桥,两段共长35公里,占地5.25平方公里。

怀沙河怀九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
怀沙河、怀九河两条河系及支流
怀沙河:怀柔水库北库入口处至三渡河乡辛营村,全长15公里,平均河宽31.6米,占地面积0.474平方公里
怀九河:怀柔水库南库天文台以西至黄坎乡居里村,全长20公里平均河宽24米,占地面积0.36平方公里
怀沙河:三渡河乡辛营村至三渡河乡南冶村,全长5公里,怀九河:黄坎乡居里村至黄坎乡九渡河村,全长5公里。
10、北京市交通噪声敏感区


北京市交通噪声敏感区指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和城市次干路两侧,具体划分见表10。      表10
北京市交通敏感区划定
位置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三环路外两侧各100米两侧各50米两侧各30米
三环路内两侧各50米两侧各30米两侧各20米
11、北京市集中式居民居住区

北京市集中式居民居住区是指北京市建成区及各区县县城内有集中式居民住宅的地区。二OO二年十二月九日

冰岩 发表于 2010-6-13 10:47

北京市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补充规定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二OO二年十月十三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北京市环保局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批均执行该《名录》。对《名录》中所提敏感区、非敏感区及其它未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依据《名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补充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矿业项目(包括露天开采、煤层气开采、独立矿井采选、选煤厂、石棉、云母、石墨开采、10万立方米/年以下石灰石、高岭土、土砂石)的敏感区为“北京市所有环境敏感区”。(见附件)
    二、工业项目
·粮食及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食盐、水产品、乳制品加工、方便食品、醋类等发酵食品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市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果菜汁类及其软饮料制造项目的敏感区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
·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项目的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
·油库项目的敏感区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禁止性项目另有规定)
·涂料、试剂制造、中成药加工项目的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和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
·涂料、试剂制造、中成药加工项目的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和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
·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再生及翻修项目的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
·水泥制品(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搅拌站)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地区所有环境敏感区。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热处理及表面处理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地区所有环境敏感区。
·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地区所有环境敏感区。
·输变电工程及电力供应500千伏以下、供热、蒸汽、热水生产供应、10吨/时以下燃气锅炉项目,在北京不设敏感区。
    三、城市建设项目
·城市道路项目的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
·城镇旧区改造项目的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北京市重点文物及名胜古迹区。
·城镇河道河湖整治项目的 敏感区为地表水体II、III类河流、城市河湖。
·城市集中污水处理项目的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
    四、农、林、水利工程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敏感区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
·植树造林项目在北京不设敏感区。
·水库项目的敏感区为自然保护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灌区项目的敏感区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北京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及II、III类水体区;引水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所有环境敏感区;堤防项目在北京不设敏感区。
    五、地勘项目
单井勘探、区域考察勘探项目的敏感区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
    六、公路、铁路、机场项目
·公路、铁路及铁路电气化改造的敏感区为自然保护区、市重点文物及名胜古迹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交通噪声敏感区。
·机场项目敏感区为北京所有环境敏感区。
    七、管道运输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
    八、进口废物拆解项目敏感区为北京所有环境敏感区。
    九、批发、零售市场项目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
    十、餐饮项目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应同时满足:拟建餐饮业项目50米范围内有居民住宅的;3个灶头以上的饮食业单位两个条件)
·洗车业、汽修、洗染、洗浴、加油、加气站、娱乐服务项目的敏感区为市、区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禁止性项目另有规定)
·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影视基地、广播电台、差转台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所有环境敏感区。
    十一、房地产项目的敏感区为集中式居民居住区、交通噪声敏感区。
    十二、胶片洗印项目的敏感区为北京所有环境敏感区。
    十三、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如某项污染因子污染较重,可做专项详细评价。
    十四、依据《名录》第八条及北京市相关政策的规定:电镀(新建)、水泥(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新建)、五环路内屠宰场(新建)、地下水源防护区内油库、加油站(新建)、城八区内燃煤锅炉、全市范围内十五小企业等项目禁止建设,不适用本补充规定。
    十五、建设单位根据《名录》和北京市的补充规定确定项目的评价种类,报告书、报告表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环评,完成后报环保部门审批。对没有按《名录》要求编制的环评报告书、表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对北京市补充规定中未及的项目、对划分敏感区后仍判断不清应做何种评价的项目可向环保部门咨询。
    十六、本补充规定与《名录》于二OO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鱼弟 发表于 2010-6-14 09:34

哥们儿,门儿清呀!:handshake

老全 发表于 2010-6-14 14:39

这些敏感区究竟有何敏感之处?,因为我平时只在玉渊潭和八一湖活动,所以我特意关注了一下这里,结果都是“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Ⅲ”,不是说这里是禁止游泳的区域么?怎么又成了游泳区了呢?不明白。

冰岩 发表于 2010-6-15 01:35

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这个属于Ⅲ类水域,按以前规则是可以游泳的,也就是说以前游泳不违法,但今年新规定3类不让游泳了,北京可能先试行,管理的严格呗。

情意无价 发表于 2010-6-15 05:17

爱心永在天地间,把爱撒满人间。

老虫 发表于 2010-6-24 20:00

商业活动接触用水对水的污染、就游泳而言那可是小巫见大巫了、什刹海就是典型例子、请领导们认真调查以后再制定相关政策、
才是得民心的政策!感谢版主们热心、爱心、劳心和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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