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gzi 发表于 2010-6-23 18:16

媒体向政府提倡多用冬泳广场形式的安全警示牌

媒体向政府提倡多用冬泳广场形式的安全警示牌今天的《三江都市报》以6月20日冬泳队员救人的事迹为前提,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应在人们游泳的地段多设置安全警示牌,同时刊登了“冬泳广场”乐山市冬泳协会设立的安全警示牌照片。

今来 发表于 2010-6-23 19:42

回复 1# bingzi


    安全警示、预防意外

三江之歌 发表于 2010-6-23 20:38

这个警示牌在这里已经有四年多了!
http://bbs.china-ws.org/attachments/day_100619/1006191912e562824b824e8149.jpg

三江之歌 发表于 2010-6-23 20:41

这就是举世闻名的乐山大佛。
http://bbs.china-ws.org/attachments/day_100619/1006191912e562824b824e8149.jpg

鲸鲨 发表于 2010-6-24 07:55

安全警示、预防意外

不会游 发表于 2010-6-24 08:44

红圈内就是举世闻名的乐山大佛

鲸鲨 发表于 2010-6-24 08:59

本帖最后由 鲸鲨 于 2010-6-24 12:34 编辑

从今年5月2日到6月19日乐山市冬泳协会红利来、汉尊大洒店义务救护队员已从大渡河中抡救了6位鲜活的生命。夏天来了下河游泳的市民很多,考验政府是否真正关心民众生命安全,真心为市民服务的时候。我认为除了设置安全警示牌,还应增加河面巡视密度(海事部门)和搜救人员来保障下河游泳市民生命安全。
向救人英雄学习

凌云寺 发表于 2010-6-24 13:02

建身强体,安全第一。http://bbs.china-ws.org/attachments/day_100623/10062318167ec233a116fde73a.jpg

海鹰 发表于 2010-6-24 16:54

游泳健身;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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