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 发表于 2010-6-26 05:19

2010年第九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2010年第九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日期和地点2010年10月16日至17日在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宾浴场举行。二、竞赛项目(一)单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公开水域600米。 (二)团体项目:8×50米接力。 (三)表演项目:50米不老松组、50米水上救护。三、参加单位(一)各省(区、市)游泳代表队,各“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代表队,香港、澳门特区游泳代表队,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二)俄罗斯等国际游泳代表队。

启明 发表于 2010-6-26 05:19

四、参赛办法(一)年龄规定A组:18-30岁组(1980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者)。B组:31-40岁组(197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者)。C组:41-50岁组(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者)。D组:51-60岁组(1950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者)。E组:61-69岁组(1941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者)。不老松组:70岁以上组(1940年以前出生者)。(二)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健康证明,并交纳报名费和保险费均可报名。(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四)各队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不老松组表演项目每队限报8人。(五)水上救护项目各单位限报1队,年龄不限;每队限报3名运动员(2男、1女)。(六)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1个队,年龄不限;每队限报8名运动员(6男、2女)。

启明 发表于 2010-6-26 05:20

五、竞赛办法(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二)600米项目在天然海水浴场进行,单项和团体项目在室外标准游泳池进行(水温摄氏16—18度)。(三)单项报名不足4人(队)的可并组比赛,分别录取。(四)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五)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大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条例给予处罚。(七)水上救护项目要求:1、每队由3名队员并排站在水中起点处,一手触及出发端池壁,另一只手触及救生圈。2、听到出发信号后,3人共同推一个救生圈游进25米后,要求两名男运动员帮助(女运动员扮演伤员)“女伤员”仰卧在救生圈上,由2名男队员共同将“女伤员”拖带到终点。途中不允许“女伤员”助力游进,到达终点时要求3人触及池壁。

启明 发表于 2010-6-26 05:20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单项 1、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2、各年龄组公开水域600米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未获得名次的参赛运动员记取参赛者得分。3、不老松组不录取名次,只记取参赛者得分。(二)团体项目1、接力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2、水上救护项目不录取名次,只记取参赛队得分。(三)团体总分:1、录取前20名,给予奖励(奖品由承办单位准备)。2、具体奖励办法:(1)前8名的代表队均授予奖杯;(2)第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3)第2名奖励人民币7000元;(4)第3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5)第4至第6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6)第7至第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7)第11至第20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四)优秀组织奖1、设优秀组织奖3个单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2、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1)方队整齐,着装(泳装)统一;
(2)步伐整齐,口号响亮;(3)队旗及本队标志明显;(4)方队表演有创意,形式新颖;(5)安保措施得力,活动始终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6)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听从大会统一指挥;(7)组织有力,动作迅速,步调一致。(五)记分办法:1、单项按9、7、6、5、4、3、2、1计分。2、团体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3、公开水域600米项目按团体项目计分,未获得名次的参赛运动员每人记取1分。 4、参加不老松组的运动员,每人记取2分。5、水上救护项目每队记取10分。6、团体总分记取方法:(1)各队各年龄组单项前8名中,只记取名次列前的2人成绩得分,空出名次依次递增。(2)单项各年龄组成绩得分、接力项目得分、公开水域项目得分、不老松组、水上救护和600米公开水域项目的参赛者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3)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启明 发表于 2010-6-26 05:21

七、报名和报到(一)报名1、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主办单位:(邮编:100763,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活部,联系人:张梅、李晓寰,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电子邮箱:shb67170581@163.com)和承办单位:(邮编:116001,大连市中山区普照街41号(大连市工人剧场),大连市冬泳协会,联系人:刘先生、吕先生、于女士;电话:0411—83681821、86979326;0411—81766987、15041157067、15840607803 ,传真:0411—83681821)。
2、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二)报到1、请各参赛队于10月15日12:00时前到接待处报到。2、在火车站北门出口50米处,乘大连火车站至金石滩的快轨列车,在金石滩终点站下车设有接待处。

启明 发表于 2010-6-26 05:21


八、经费(一)每人每项交纳报名费30元。(二)每队交纳接力项目100元。(三)每人交纳保险费21元。(四)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在交费总额中优惠报名费100元。(五)团体会员60岁以上(含60岁)者、不老松组和水上救护项目不收报名费,非团体会员60岁以上(含60岁)者收报名费。(六)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七)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和成绩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八)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55元、住宿费55元。

启明 发表于 2010-6-26 05:22

九、仲裁、裁判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十、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
(一)秩序册上须标明每个运动员的组别和出生年。(二)成绩册编排顺序为先男后女、先小后大、先短后长。项目顺序为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和8×50米接力、公开水域600米,不老松50米、水上救护。(三)秩序册和成绩册一律为16开本。由赛区分发给各队。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启明 发表于 2010-7-23 18:33

沈阳市冬泳运动协会关注“2010年第九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邀请赛”

天地人和 发表于 2010-8-6 16:40

   沈阳冬泳运动协会负责竞赛的同志应该有所动作了!!!

启明 发表于 2010-8-7 03:35

:victory::victory::victory:

优友 发表于 2010-8-8 07:49

预祝沈阳市冬泳运动协会取得好成绩!

启明 发表于 2010-9-14 15:05

提醒:
       规程要求9月15日前报名。
   今天是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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