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杯竞赛规程
2010 年武汉市首届“汉商杯”成人游泳排名赛竞 赛 规 程一、主办单位 武汉市游泳协会 汉商集团 二、承办单位 武汉市体、跳、游训练中心三、协办单位 武汉市白鳍豚游泳活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0年8月22日(星期天)上午8:30时在武汉市体、跳、游训练中心游泳跳水馆。 五、参赛单位
武汉地区各机关﹑团体、公安、武警、企事业单位﹑各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队)、冬泳队。 六、竞赛项目和分组 1、竞赛项目:50 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100米自由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2、年龄分组 (1)男、女青年组(18—24岁、25—34岁) (2)男、女中年组(35—44岁、45—49岁、50—54岁组) (3)男、女老年组(55—59 岁、60—64 岁、65—69 岁、70 岁以上组)3、接力:以参赛的4名运动员年龄相加,分为120岁组、160岁组、200岁组、240岁组、280岁组五个组别。 七、参赛办法 1﹑以各机关、团体、公安、武警﹑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各游泳场馆、游泳组织为单位进行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 2﹑各队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并向组委会签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3﹑接力项目的比赛要求: (1)每单位各年龄组接力项目限报一队。 (2)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同属一个单位,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加比赛。 (3)各年龄组接力项目必须有1名女运动员。 4﹑年龄以当年的12月 31日计算,如:1980年出生者为30岁,1981年出生者为29岁,以此类推。 5﹑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6﹑现役运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7﹑报名费:每人30元、武汉市游泳协会会员20元,接力赛每项40元(含保险费)。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分龄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2﹑比赛均采用一次出发和分组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3﹑运动员检录时,必须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运动员证,两次检录不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缺一证件者不予参赛。 4﹑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的成绩。如同一单位发生二例以上(含二例)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单位的所有比赛成绩。5、对比赛成绩或执裁工作有异议者必须由领队(队长)以书面形式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并交500元申诉费后落实。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参赛选手均发给纪念品。 2、各单项取前8名,1-3名分别发给金、银、铜牌和证书,4-8名发给证书。 3、设最佳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 4、团体总分前8名发给奖杯。 5、各单项前8名、 团体总分前8名作为武汉市成人游泳纪录并荣登《2010年武汉市首届‘汉商杯’成人游泳排名赛》排名榜,从明年开始,凡打破各年龄组单项纪录者设破纪录奖,发给证书或奖品。 6﹑记分方法: (1)各单项前 8 名按 9、7、6、5、4、3、2、1 记分;接力项目前 8 名按18、14、12、10、8、6、4、2记分。 (2)团体总分如出现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2010年8月15日以前各队将正式报名单(必须是电子版)发送到武汉市游泳协会秘书处(QQ:1445876781
QQ:304807375),每位运动员须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运动员证,接受社会个人选手报名,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得参赛。报名地址:汉口新华路体育场4号门二楼214室
电话:85805235-612联系电话:15337134721
13607135262
15717156716
18971351473
13164155235
2﹑报到:2010年8月22日上午 8:00 时为报到时间,由各队统一组织参赛队员到指定地点报到、检录。报到地址:汉阳玫瑰园东路89号“ 武汉市体、跳、游训练中心”游泳馆。十一、裁判 总裁判、副总裁判由武汉市游泳协会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方选派。十二、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武汉市游泳协会。
武汉市游泳协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