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1 发表于 2010-8-5 17:30

13届成人游泳赛(沈阳9月11-12日)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成人游泳公开赛的通知
2010-08-03 12:02:00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奥林匹克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总参军训部体训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促进我国成人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办,
  沈阳市体育局承办的第十三届全国成人游泳公开赛将于2010年9月11日至12日在沈阳市水上运动学校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梁石泓(游泳中心、女)、叶欢容(广东、女)、杨宣(河北)、张佩伦、武国钊、于晓光(辽宁)
  二、裁判
  总裁判:季荣康(上海)
  副总裁判:吕世明(河北、女)、任林苓(贵州、女)、李
  晓寰(黑龙江、女)、李宏亮(辽宁)
  编排记录长:魏梅(辽宁、女)
  三、 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9月9日到沈阳市水上运动学校游泳馆报到。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半价以下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成人游泳竞赛规则、裁判法。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四、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9月10日12:00前,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5号,沈阳市水上运动学校游泳馆签到并确认参赛项目。
  (三)请各队指定专人于9月10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四)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下载相关表格,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附件: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
  3、报名表
  4、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5、接待指南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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