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0-10-16 17:33

互相包容,宽容,互相理解、谅解,这才是冬泳人应有的胸怀和品德。
望各位不计前嫌,团结友好,通过冬泳和冬泳网收获健康和快乐!

年年有鱼 发表于 2010-10-16 18:13

回复 32# 桃花水
支持!!!!

桃花水 发表于 2010-10-16 19:06

本帖最后由 桃花水 于 2010-10-16 19:23 编辑

说起来楼主还算是幸运的,最起码知道自己的帖子是被谁“枪毙”的,我几天前发的《退会声明》点击率老高老高的,也不知刺痛了谁,被偷偷摸摸的“枪毙”了,幸亏桃花水还算“大肚”,所以,您那消消气,不就一个帖子吗?还是身体重要,对吧?:lol :handshake 我刚刚也看了,人家也道歉了,这种道歉我接受。

想我们冬泳勇士是何等的胸襟,岂在乎这点鸡毛蒜皮的事情?:lol

云蒙山的红叶 发表于 2010-10-16 20:00

淡定、淡定

桃花水 发表于 2010-10-17 04:30

本帖最后由 桃花水 于 2010-10-17 04:35 编辑


没有评论怎称论坛?

在虚拟世界里游荡,我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删帖,但是,做为斑竹主观臆断、肆意删除非违规贴,这是对发贴人极大的不尊重和伤害,每个贴都注入了发帖人的情感、寄托,如果无端被删除,岂能淡定?

这如同辛苦栽种的一盆花,被人随意拔出扔掉一样残酷,是很不道德的行为,此时如果做到淡定,那只能说你已经“老”了。

因删帖引发的谴责、抗议,并非坏事,这是对版主工作的肯定、监督和提高,一个优秀的版主,他(她)的身边是有很多“粉丝”的,要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亲和力,如果拿着“权利”肆意妄为,伤害的将不仅仅是某个人。

客观、公正、理性、宽容是一个优秀版主所必须具备的,否则,只有退居二线。(我至今都不知道《退会声明》是被谁删除的,“死因”不明:lol )

晋中海豹 发表于 2010-10-17 04:37

健身,博爱,平等,和谐

冬鸟 发表于 2010-10-17 08:15

本帖最后由 冬鸟 于 2010-10-17 08:17 编辑



             无            语
我非常想念以前我们风风雨雨走过来的冬泳队们。

悠游乐LASR 发表于 2010-10-17 08:23

????????????????

长风 发表于 2010-10-17 08:41

回复47#
以前我们风风雨雨走过来的冬泳队们。现在都健在

和睦湖 发表于 2010-10-17 09:11

冬泳的目的不光是健身交友,更是要融入自然、修身养性、颐养性情、提高情操、内外兼修!才是至理!

樵夫下山 发表于 2010-10-17 09:21

  我对版主有意见!坚决反对随意删掉网友们的照片!
  冬泳网是冬泳人交流最好的平台。发文章和相片只要不违法乱纪版主就不能滥用权职删帖!

樵夫下山 发表于 2010-10-17 09:27

回复 43# 桃花水


  兄弟,我看了你的退会帖子,估计还没退吧?网友们对您的关爱放在心里,删了也没办法。想不通也争取当个“斑竹”,有机会也删他的!:lol :lol
  一天好心情!

桃花水 发表于 2010-10-17 09:37

回复桃花水


  兄弟,我看了你的退会帖子,估计还没退吧?网友们对您的关爱放在心里,删了也没办法 ...
樵夫下山 发表于 2010-10-17 09:27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哥哥饶命,我是一个喜欢自由自在的人,各专区游荡图个逍遥,至于您说的那些...哈哈哈~~~还是让我多活几天吧:lol

KK搏浪 发表于 2010-10-17 10:39

回复 53# 桃花水

我同意你的观点,版主太累了,像你在各专区游荡还真是逍遥啊!

黄河樂 发表于 2010-10-17 12:03

 :@ :@ 坚决反对随意删掉网友们的照片!
版主没有胸怀!!不配做豪爽的冬泳人!!

飘STAVA 发表于 2010-10-17 12:24

我们是一个不同职业群体,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那就是快乐与开心,不为名,不为利,我们游泳去,我们的胸怀是宽大的!

安全月 发表于 2010-10-17 16:17

权利的滥用,缺失的是道德,版主没有胸怀!!不配做豪爽的冬泳人,坚决反对随意删掉网友们的照片。支持楼主!

安全月 发表于 2010-10-17 16:25

    随时间的推移,记录冬网的照片是历史事件记载,万不该个人恩怨随意删除,太小人气了。

闺绣 发表于 2010-10-17 21:29

回复 35# 萧阳一夫


    你不要在此胡言乱语,我和任何人没有恩怨,我也不是个怨妇(你所说的发牢骚)。在上面只是就事论事谈了些个人的看法,没有什么见不的人的事,更不存在家丑外传。你遗憾什么?我反而奉上你几句,先做人,后做事哦。

自由呼吸 发表于 2010-10-17 22:41

本帖最后由 自由呼吸 于 2011-10-3 16: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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