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踏浪 发表于 2010-10-31 15:24

二十五分钟只游了一百米

   10月30日上午。我到洪湖做客返回,在燕窝码头等汽渡,闲散之余看到天气、水温都很好,就在长江边游了一淌。由于没带任何设备,只能离岸边25米左右游水,游到近100米处在一尖嘴的地方有一急流,全速游了几分钟都无法向前,只能与岸边平行,最后顺水返回,够刺激的,真正感受到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

悠游乐LASR 发表于 2010-10-31 15:33

:handshake:lol

KK搏浪 发表于 2010-10-31 20:09

本帖最后由 KK搏浪 于 2010-10-31 20:10 编辑

虽然勇敢,但个人认为不支持!
716踏浪感受了长江急流,并大大地过了一把瘾,但不可取啊!身为冬泳人,在从未闯过的急流区域,没有任何救生用具、没有同伴陪同,无组织、无纪律私自涉水趟长江,违反了一名冬泳人“十不准”的起码准则,应当受到批评!!
怎么办?大家讨论!是不是择日大家过早时开个批斗会呢?

阿尔汗布拉 发表于 2010-10-3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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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子牙 发表于 2010-10-31 22:38

明天就罚他派咱们一起过早哦!谁叫他日啊里日啊气哟,哈哈!:lol

天涯寻梦 发表于 2010-11-1 07:46

回复 1# 716踏浪


      勇气可嘉,但安全应当放在第一位。

霞客 发表于 2010-11-1 08:08

勇气可嘉,安全第一,快乐健身其次.

过江猴 发表于 2010-11-1 08:21

    违反了一名冬泳人“十不准”的起码准则,应当受到批评!:lol

渊渊 发表于 2010-11-1 13:30

      安全第一。7.16踏浪该罚!

网事悠悠 发表于 2010-11-1 13:32

支持姜子牙的意见!
每个泳友吃一碗带一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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