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冬泳人刘贵华救人事迹上报纸
交警先救人后垫医药费
“孩子晕倒不能不救”
据了解,这名交警叫刘贵华,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警大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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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华讲述当时救女孩的过程记者 郭全忻 助理记者 赵飞 摄
“只要孩子没啥事就行”
16时许,记者联系上了刘贵华。刘贵华说,他今年已经40多岁了,干交警已经有20年了。“我当时没想那么多,谁都有孩子,看到孩子晕倒不能不救,只要孩子没啥事就行。”
东亚讯(记者 苏东旭 助理记者 张世剑) 8日,小丽(化名)在徒步上学的途中,晕倒在路边,幸好被好心的交警刘贵华和市民及时送到医院,刘贵华还垫付了500元医药费。看到小丽的母亲来医院后,刘贵华只是简单地向家属交待了几句,连垫付的医药费都没要,便匆忙离开了医院。
突然接到女儿入院电话
“麻烦你们,我就是想通过你们好好感谢一下救我女儿的交警。”8日,一名母亲打电话向本报反映,她的女儿在上学路上晕倒了,是一名交警及时把她女儿送到了附近的医院,这才使她的女儿没有发生更大的意外。
这位母亲称,她姓赵,家住在长春光复路附近,女儿小丽今年已经17岁了,在南岭体育场附近上学。由于8日早上路面上的积雪很多,小丽担心上学迟到,便在7时左右就从家出发了,并且打算徒步去学校。
“你认识这个电话号吧,你女儿晕倒在路边了,现在去医院了。”8时30分许,赵女士接到“女儿”的电话,而电话那头却不是女儿的声音,她当时还以为是女儿的电话丢了呢,后来才得知,女儿晕倒在了路边,并已经被人送到了医院,于是她马上赶到了医院。
交警垫药费后就离开了
“小丽,小丽,你没事吧。”赵女士赶到医院后看到,小丽正在急诊室的床上躺着,闭着眼睛,打着点滴,不愿意多说一句话,而在小丽的身边,还站着一名交警和一名市民。
一名医院的医护人员告诉赵女士,小丽晕倒了,是交警和这名市民送过来的,为了不耽误给小丽治疗,这名交警还自己掏腰包,垫付了500元医药费,而且一直都在小丽的身边照顾。
赵女士听医护人员这样说后,特别感动,她含着眼泪走到了交警的身边,并从兜里掏出了500元钱要还给这名交警。“没事啊,看见小女孩没事就好了,我还有事,我就先走了。”交警钱都没有收,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我还欠着他这份情谊呢,后来我从医护人员那里得知,这名交警是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警大队的,叫刘贵华,就连电话我都是从医护人员那里得到的。”
晕倒女孩已无大碍
刘贵华说,他当时是在自由大路附近站岗,8时30分许才离岗。当他驾车行驶到亚泰大街和自由大路交会处附近的时候,看到有一群人围在一起,走上前一看才知道,一名女生已经躺在路边,人已经休克了。
于是刘贵华马上上前用手掐了一下女孩的人中,身后还有市民过来掐女孩的虎口,但女孩却迟迟没有醒过来。“送医院,马上把女孩送医院。”刘贵华和几名市民一起,将女孩抱进了刘贵华的车内,并和其中的一名市民赶往医院。
“送到医院后,女孩的神志已经有点恢复了。”刘贵华说,通过他的经验判断,这名女孩可能因为路滑,不小心摔倒在路边,摔晕了过去。“因为我们当时救人的时候,女孩意识不太清醒,身体一直在发抖,为了女孩的安全,我们马上将她送到了医院。”
赵女士说,现在她的女儿已经做完了身体的各项检查,没有发现任何病症,身体已无大碍。“这次我女儿没事,我真的很感谢刘贵华,谢谢他及时救助,才使我女儿能平平安安。”
原文刊登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上
http://dnews.dyxw.com/html/2010-11/09/content_169574.htm 好样的长春冬泳人! 向人民的好公安“刘贵华”致敬! 好样的 本帖最后由 冰水清人 于 2010-11-22 08:37 编辑
我们的好泳友;公安战线得好干警;最有人情味的长春市民--刘贵华。救人疎财见精神,和谐社会一典范。 回复 1# 白山龙
向人民的好公安“刘贵华”致敬!
交警先救人后垫医药费
“孩子晕倒不能不救”
据了解,这名交警叫刘贵华,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 ...
白山龙 发表于 2010-11-18 15:52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当年认识刘哥时就体会到他是奉献型的。向长春冬泳人刘哥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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