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 发表于 2011-3-18 14:43

德州市纪念建党90周年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德州市纪念建党90周年游泳比赛竞 赛 规 程一、参加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有关单位、个人均可报名参赛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少年乙组
(1999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9—12岁50米自由泳 、50米蛙泳 、50米仰泳(3项)(二)男子少年甲组(1995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13-16岁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蝶泳。(6项)(三)男子成年组(1971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17-40岁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 自由泳( 4项):。(四)男子中老年组(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41-65岁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自由泳。(4项):(五)女子青少年组(1997年12月31日后出生者)14-10岁(6项):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六)女子成年组(1971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15-40岁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2项)。(七)女子中老年组(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41岁以上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2项)。(八)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三、表演项目
65岁以上四、报名及参加办法(一)团体会员集中报名;个体会员和游泳爱好者在中茂游泳馆,联系☎2397333 ; 华能游泳馆报名,联系☎ 2432833(二)报名截止日期3月31日(二)65岁以上参加表演赛者免报名费。(三)德州市游泳协会会员免收报名费;非会员每人10元报名费。(五)参赛选手每人限报两项竞赛项目,接力除外。(六)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责任保证书。 五、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分组一次性决赛。(二)比赛项目不足三人减一录取,取消一人比赛项目。(三)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一)录取各组别前六名,按7、5、4、3、2、1计分。评出团体奖。 (二)个人和团体前三名给予奖励;个人前六名颁发证书;接力只记分值不做奖励。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责任保证书我自愿参加2011年德州市游泳比赛,本人在参加比赛活动中如出现身体不适,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包括伤亡事故),均由本人(签字人)负责,组织本次活动单位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家属、遗嘱执行人员不能以此状告组织参加活动的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要求。特此声明!保证人(签字):
















电视台 发表于 2011-3-1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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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魂郭 发表于 2011-3-1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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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雨 发表于 2011-3-1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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