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举办世界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测试赛的通知
游泳字〔2011〕102号关于举办2011年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测试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测试赛将于2011年6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市金山区城市沙滩海滨水域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游泳中心)、崔一宁、季荣康(上海)、张梅、曹庆珠(游泳中心)
二、安全检查官:李晓寰(游泳中心)
三、场地、救生器材检查官:张伟(游泳中心)
四、裁判
(一)裁判长:于晓光(辽宁)
(二)副裁判长:周玉成(福建)、华民(浙江)、原家谦(天津)、吉宏(上海)
(三)裁判员
王炎、曹巍、龙宇(北京)、李洪亮(辽宁)、马吉光、尤玉青、丁玲娣(上海)、许建成(福建)、陈受满、顾有华(广东)、温宇红、高捷(北体大)
五、救生员
组长:沈浩然(上海)
成员:金彦(浙江)、鹿徽(广东)、李睿(青岛)、申勇(广州军体院)、段恒涛(深圳)、上海4人
六、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凡在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成人游泳、冬泳比赛中名次排列前30名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 5月10日前由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见附件),则优选定100名运动员参赛,并公布名单。
(三) 我中心将选派20名国家游泳集训队运动员参加。
七、要求
(一)上岗人员必须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二)请上述人员于6月15日、运动员于6月17日到上海赛区报到(另见补充通知),赛区统一安排食宿。
(三)请参赛运动员提供2011年度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和由本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
八、赛程安排
(一)组委会于6月18日10:00-12:00时,安排运动员在比赛场地试水。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于6月18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
(三)比赛时间: 6月19日10:00时,男子2500米比赛;15:00时,女子2500米比赛。
(四)6月20日离会。
九、经费
(一)组委会负担仲裁、检查官、裁判和救生员的差旅(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和食宿经费。
(二)组委会免费为参赛运动员提供6月17日至20日的食宿和接送服务。
附件:1、竞赛规程
附件:2、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附件:3、运动员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中国游泳协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2011年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
公开水域游泳测试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6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市金山区城市沙滩海滨水域
举行。
二、竞赛项目:男、女2500米。
三、参加资格
(一)凡在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成人游泳、冬泳比赛中名次排列前30名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由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见附件),则优选定120名运动员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25-39岁组(1972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出生者)。
2、40-49岁组(1962年1月1日至1971年12月31日出生者)。
3、50-59岁组(1952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2011年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三)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游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年龄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获奖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运动员于5月10日,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和传真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活部,联系人:张梅、李晓寰;shb67170581@163.com。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
(二)请参赛运动员于6月17日到上海赛区报到(另见补充通知)。
八、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等看 谢谢海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