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 发表于 2011-5-5 22:50

(转)为救落水小女孩16岁少年溺亡


http://www.sxgov.cn/黄河新闻网   2011-05-04 09:04:38



时间 5月2日下午4时许 地点 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5月2日下午,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发生一幕悲剧:一名16岁的少年途经一蓄水池时,看到有一名小女孩在水中挣扎,于是奋不顾身跃入水中救人。但由于不识水性,这名少年不幸溺水身亡。当天下午4时许,一名16岁的少年与其13岁的弟弟相跟外出,在路过北石店镇宏村内的一座蓄水池时,发现一名不慎落水的小女孩正在水中挣扎。看到这一幕,这名16岁的少年毫不犹豫地跳入蓄水池,慢慢向落水小女孩靠近。此时,正巧有一司机驾车途经此处,目睹了救人的一幕。司机事后回忆说,自己当时停车后立即奔向蓄水池岸边,看到16岁的少年“将落水小女孩向岸上推了一把”,他连忙伸手先将小女孩拉上岸,可等他跳入水中营救已经溺水的少年时,可惜,救人的少年已沉入水底。闻听有人因救人落水,附近的村民迅速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求救。晋城市消防一中队救援人员闻讯赶到现场。“快救救我的孩子啊!”刚到现场,消防救援人员便听到少年家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经观察,这座蓄水池水面宽广,溺水者已沉入将近4米深的水中,时间长达40分钟之久。两名消防潜水员随即潜入水底,相互配合实施救人,由于蓄水池底都是淤泥及水草,给消防潜水员潜水救人增加不小的难度。潜水员潜入水底约5分钟后,找到了溺水少年。两名消防队员合力将溺水者轻轻地拉向岸边,在岸边众人的帮助下,将溺水少年托上地面。被救起的少年脸色苍白,口鼻中已出现白沫,消防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但始终未能奏效。经现场医护人员诊断,由于溺水时间较长,少年已无生命体征。经事后询问得知,下水救人的少年本身并不会游泳,而该少年所救的小女孩,消防救援人员并未在现场见到,据围观群众讲,被救起的小女孩并无大碍,已被其家长领回。(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郭子伟)■即席评论是警示,也是改变的契机不得不说,这又是一起人间悲剧。可悲之处,不在于救人少年,一个16岁少年身上显现出的见义勇为精神———这种精神本应大力提倡弘扬,但很遗憾,这件事的主人公正处于几乎不能自保的年纪。类似能力与善心不相匹配的悲剧,值得全社会尤其是教育界反思。促使少年舍己救人的,是种什么样的精神力量?在这个男孩身上,人们恍惚看到了20多年前“英雄少年”赖宁为救山火而牺牲的身影。只不过不同的是,一个是为救人性命,一个是为保全公产。赖宁式的故事广为传播,影响深远,虽然后来人们认识到,这样的传播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并竭力加以扭转,但这样的努力似乎仍然不够,类似的“英雄少年”仍未彻底消失于人们的视野。少年之为少年,乃在于其虽有向往成人之意识,却远无成人之体魄及心智。为人师者,一定要善加引导,才能让孩子们对自我产生正确的认知,才不至于作出冲动而未必明智的行为。这是悲剧给我们的警示,也是一个改变的契机。

透心凉 发表于 2011-5-6 18:45

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峰泳 发表于 2011-5-7 21:05

水上安全警钟长鸣。

冰洁 发表于 2011-5-8 22:21

水上安全警钟长鸣
:'(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转)为救落水小女孩16岁少年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