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漓江 发表于 2011-5-11 12:29

浙江出现一个雷人新规则

昨天我在桂林日报看了一篇报道,入党需缴6000员的党费,它的题目是想入党、先捐款,在浙江有一个叫新胜村,该村在发展一名新党员积极分子时,要求先履行123的新规则,即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需缴纳1000元,成为预备党员后缴纳2000元,转正时缴纳3000元,在有记者采访的时候,该村党支部书记陈云良回应记者是说:如果这点钱就不肯出,说明他的家里就没有钱,怎么带领村民致富?村民为了入党,一定要捐款才能入党,他的这种“创新举措”不仅失去了自愿的原则,更违反了党规党纪。他的这种创新,真是太离谱了。

桂平老山 发表于 2011-5-12 10:54

离谱!

桂平老山 发表于 2011-5-12 10:54

变味!

中华漓江 发表于 2011-5-12 22:29

谢谢版主的关注。

缘在鸳鸯江 发表于 2011-5-12 23:42

唉钱与钱的交易离不开的,一切都在变

登登登 发表于 2011-5-23 13:18

满脑子都是钱,这书记当得也够水平的.

美丽的龙须河 发表于 2011-5-23 13:54

“有钱能使鬼推磨”!
也许是这种人的思想和观念吧!

中华漓江 发表于 2011-5-24 00:58

谢谢登哥版主, 缘在鸳鸯江和美丽的龙须河泳友的关注。: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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