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出怪事了:在如意湖义务搭救溺水着要出示《打捞许可证》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 今天早晨有一孟姓女士不幸在东区如意湖溺水,119经过多时的打捞一直没有结果,后来冬泳救援队员赶到了现场准备及时救援。结果我在打捞现场,看到了让人接受不了的一幕。冬泳队员准备义务打捞的时候,东区巡防以及东区的领导要他们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许打捞。一个多小时后在公安的协调下,冬泳队员下水用6-7分钟就将孟女士打捞出水,当时大家都眼含热泪,默默的祝福:孟女士您一路走好!我想在这里问一下东区的个别官员,你们的良知哪里去了?冬泳队的义务打捞和救援难道不应该鼓励和表扬吗?他们不要一分钱、不抽家属一根烟、他们用自己的爱心感动着遇难家属、感动着现场的每一个人,难道就感动不了你们?将心比心,如果你的家人落水了,你也要大家出示《打捞许可证》吗?否则也不允许搭救、不许救援?
在这里向参与救援的冬泳队员致敬!你们是好样的!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在懒政的粗放管理下很难实现.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唉,今天死了俩人。。。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在懒政的粗放管理下很难实现.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在懒政的粗放管理下很难实现.
:victory::victory: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天下一奇:救人需要打捞证?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天下奇闻!救人还得要打捞证,难道看见有人溺水没有打捞证就眼睁睁看着淹死吗!真可恶!东区一帮臭巡防一群臭贪官!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没啥说的了看照片吧---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curse: :curse: :curse: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curse::Q:'(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在懒政的粗放管理下很难实现.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br /><br />水上救援打捞证,是一个搞经营活动,
上班,或打工者的技术证明,和电工,
锅炉工......的资格证一样,对于急需下
水救溺水者,更不能严格把关,按无证
营业论处。(这是工商局制止对小商贩的
无证经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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