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大米 发表于 2011-8-24 14:11

湿地公园事件


湿地公园是我们休闲娱乐游泳的一个好地方,大家一定要珍惜,接连几天看鱼塘的人对我们游泳人非常注意,因为前几天鱼塘里的螃蟹笼子丢螃蟹了,笼子的记号变了,至于是那个人拿的看鱼塘的人心里有数,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说如果被抓住了罚你们几万后,你们大家伙也不要来游泳了。大家伙可能也不想被个别人连累没有地方玩吧!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如果是我们的人偷了螃蟹,不管是谁就请你自觉地从今以后不要来游泳了。因为我们丢不起这个人!

KTW 发表于 2011-8-24 14:25

对,说得对!支持。:@

悠游乐LASR 发表于 2011-8-24 15:00

: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

旱人 发表于 2011-8-24 15:45

冬泳人 当是有素质之人

爱好冬泳 发表于 2011-8-24 23:18

你好朋友看过你的帖子!:victory:

南极仙翁 发表于 2011-8-26 19:36

:victory::handshake回复 1# 盘锦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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