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草. 发表于 2011-9-3 16:40

野泳的帽子何时摘(顺口溜)

本帖最后由 青青草. 于 2011-9-7 16:10 编辑

我在什刹海游泳40载
我游泳我健康我愉快
一生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唯有野泳死不毁改

全国游泳高潮在60年代
毛主席说:游泳要到江河湖海
我梦见您老给锦涛家宝捎来信
叫下面把野泳的帽子给我们摘

颐和园积水潭八一湖什刹海
那时公开水域全对百姓开
全民健身的好运动
希望给百姓好好安排安排




崔大嘴 发表于 2011-9-4 08:30

我在什刹海游泳40载
我游泳我健康我愉快
一生奉公守发的好公民
唯有野泳死不毁改

全国游泳高潮在70年 ...
青青草. 发表于 2011-9-3 16:40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海螺号 发表于 2011-9-4 13:00

本帖最后由 海螺号 于 2011-9-4 13:03 编辑


当年老毛提倡自然水域游泳
每年7.16都组织公开水域群众活动
堪称是“野泳”的祖师爷
而今咱们带上“野泳”的帽子
也还是挺受用的。

夏天童话 发表于 2011-9-4 13:56

回复 1# 青青草. 谁发明了“野泳”这个垃圾词,户外游泳是游泳爱好者的天堂!到大江大河里去经风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莲菊 发表于 2011-9-4 16:30

回复 1# 青青草.

莲菊 发表于 2011-9-4 16:33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9-5 13:02

本帖最后由 古月胡 于 2011-9-5 13:03 编辑

顺口溜——大道理——支持!

还我们泳友清白!快把帽子摘!

这个帽子应该给它戴——野X...!

崔大嘴 发表于 2011-9-5 20:53

顺口溜——大道理——支持!

还我们泳友清白!快把帽子摘!

这个帽子应该给它戴——野X...!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9-5 13:02 http://www.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青青草”!
不要“野泳帽”!

老咖啡 发表于 2011-9-5 21:19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好一个顺口溜呀!

汾河魂郭 发表于 2011-9-6 04:52

:lol毛主席说了:户外游泳老百姓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用理那帮不替百姓做事的狗官;P

海螺号 发表于 2011-9-6 08:13

本帖最后由 海螺号 于 2011-9-6 08:15 编辑

毛主席说了:户外游泳老百姓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用理那帮不替百姓做事的狗官
汾河魂郭 发表于 2011-9-6 04:52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都是些赃官,不要伤及无辜的狗狗们。他们可不配和狗儿们相提并论。

冬泳1 发表于 2011-9-6 10:13

毛主席说了:户外游泳老百姓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用理那帮不替百姓做事的狗官
汾河魂郭 发表于 2011-9-6 04:52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handshake :victory: 只是别糟蹋无辜的狗狗们。:)

冰团战友 发表于 2011-9-6 11:22

本帖最后由 冰团战友 于 2011-9-6 11:24 编辑

野泳是户外的游法,没什么不好。野是田野、野外,也没什么问题,咱就是喜欢在野外露天游泳。只不过它又可以解释为野蛮的野,语素就不哏了,所以我们不认可野泳这个说法,难道只有在家里和办公室里游泳才算文明吗?逻辑上解释不通。另外说谁野泳有点贬义,不在荒郊野外游泳,难道必须在都市立交桥、泊油路、公共绿地上游?还是不得其解。让与毛主席号召唱对台戏的野泳概念的创造者见鬼去吧!

南极仙翁 发表于 2011-9-6 17:08

回复 1# 青青草. http://bbs.china-ws.org/attachments/day_110906/11090616592c1d4eea64e4be24.jpg

KTW 发表于 2011-9-7 11:42

:victory:         :victory:

金苹果 发表于 2011-9-7 12:32

支持北京泳士

KTW 发表于 2011-9-7 15:19

支持北京泳士!我支持!

fba 发表于 2011-9-7 21:00

我在什刹海游泳40载
我游泳我健康我愉快
一生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唯有野泳死不毁改

全国游泳高潮在60年 ...
青青草. 发表于 20

我也是从小在什刹海学会的游泳,80年代开始在什刹海冬泳。冬泳人是一家。一定要留住冬泳这块阵地。

企鹅笨笨 发表于 2011-9-7 21:31

可笑之至,要把老百姓的户外活动监管起来收钱?中国政府不是为老百姓造福设立一些适合民意的东西,反而处处禁锢百姓,水泥森林把我们的呼吸都给屏息,我们却没有了寻找自由呼吸地的权利了!可气!可恨!

北雁 发表于 2011-9-8 09:09

坚决支持北京冬泳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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