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昇午影 发表于 2011-9-8 18:56

本帖最后由 悟昇午影 于 2011-9-8 18:59 编辑

市场经济时代当今北京市政府想钱想疯了吧!
不要忘了毛主席的教导: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北京冬泳人要挺起腰杆!!!全国泳友支持你们的合理要求!!!




祖国首都没有冬泳人的天地悲哀呀!!!:'(:'(:'(

深海精灵 发表于 2011-9-8 19:07

本帖最后由 深海精灵 于 2011-9-9 10:22 编辑

冬泳人全民健身的权力决不允许被剥夺!
坚决支持北京泳友为争取和捍卫自己的“冬泳健身权”而进行的各项行动和抗争!

海螺号 发表于 2011-9-8 19:19

冬泳人全民健身的权力决不允许被剥夺!
坚决支持北京泳友为争取和捍卫自己的“冬泳健身权”而进行的各项行 ...
深海精灵 发表于 2011-9-8 19:07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金苹果 发表于 2011-9-8 19:41

野泳的“冬天”就要来临了,我们怎样对待,欢迎大家献计献策
袁建超 发表于 2011-9-7 17:32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冬泳是大家的事, 和执法部门抗争难免有风险 。为保护那些出头露面的请命者,大家就不应态度暧昧、 缩手缩脚 、而是积极发帖、 主动表态 将来的谈判、听证和辩论 咱们的代表才有足够的底气。

深海精灵 发表于 2011-9-8 19:58

本帖最后由 深海精灵 于 2011-9-8 20:04 编辑

全民健身、冬泳先行;
增强体质、振兴中华!

夏天童话 发表于 2011-9-8 21:09

回复 44# 海螺号 我是这样认为的:现在制定的水利法的主要目标就是有让限水资源取得最大经济效益,可是水资源是公共所有的,水务部门应该大体上协调好各方的利益,约束有关方面共同遵守,不应让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完全垄断所有的公共水资源,协调各个方的利益是水务执法单位的职责,如果因这个问题协调不好而造成严重后果,那水务执法单位就是渎职了。

夏天童话 发表于 2011-9-8 21:16

   解决问题如同大禹治水,应该疏导,如果只用堵,执法单位也许可以围堵一时,但绝不能堵塞到永远。

罗布泊的红柳 发表于 2011-9-9 00:02

这个条令几个月前就在新闻看到过,如今又重提了?

老鲨 发表于 2011-9-9 10:24

H'会也入了,费也交了,证也办了,全国冬泳委员会干什去了,光收钱不干正事,让泳友在下面瞎着急。:dizzy: :curse: :shutup:

企鹅笨笨 发表于 2011-9-9 12:28

本帖最后由 企鹅笨笨 于 2011-9-9 12:33 编辑

   那些西装革履下包裹的都是文明吗?!如果是因为不雅,可以穿西服下水,或订做西服式样的泳衣 ,那些自己喜欢做表面文章的人,咋非要强迫别人呢?!:Q

大苏 发表于 2011-9-9 13:54

到全国冬泳委员会反映,看他们能为冬泳人办不办事;集体签名上访;不让下水就穿着泳装在水边活动,好 ...
龙王 发表于 2011-9-7 22:56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穿泳装去天安门广场游泳,在老毛的纪念堂游45圈

大苏 发表于 2011-9-9 13:55

此计真好!

最好泳裤也穿次一点的(一动就扯开的)

裸体跟他们干!!!哈哈!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9-7 22:05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直接笑出眼泪了!

钱瑛瑛 发表于 2011-9-9 15:16

团结就是力量……: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法不责众,我们要齐心哦!!!:handshake

fba 发表于 2011-9-9 17:02

以为罚款就能真正解决问题吗,解决的了吗?
北京有很多在册和不在册的冬泳队员,且人数在年年增多,冬泳已成为冬天的一项重要活动,全国就更多,正确引导才是真正要做的。讨论解决冬泳(和夏天的所谓野泳)和水源、水质的矛盾,才是问题的关键。
矛盾到处都有,具体分析、解决才是正道,武断的靠罚款、阻拦,标都治不了,更不用说本了。

四元柱 发表于 2011-9-9 17:54

回复 40# 海河 :victory: :victory: :handshake :handshake

海螺号 发表于 2011-9-9 18:30

那些西装革履下包裹的都是文明吗?!如果是因为不雅,可以穿西服下水,或订做西服式样的泳衣 ,那些自己 ...
企鹅笨笨 发表于 2011-9-9 12:28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北京市法制办的“脑残”也配标榜“文明”?完全是一帮旧体制下昏馈朽烂的狗腿子,只会看新权贵们的颜色,替他们奔走卖命,放肆地在公民面前狂吠。

海螺号 发表于 2011-9-9 18:34

回复海螺号 我是这样认为的:现在制定的水利法的主要目标就是有让限水资源取得最大经济效益,可是水资源是 ...不应让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完全垄断所有的公共水资源,
夏天童话 发表于 2011-9-8 21:09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可捅了他们的肺管子了。

天津子牙河老韩 发表于 2011-9-9 20:50

本帖最后由 天津子牙河老韩 于 2011-9-9 20:53 编辑


北京的泳友们,现提四条建议:
1.全国泳友团结起来,坚决支持和声援北京!
2.用法律的武器维权,有礼有节,以理据争!
3.大家一起坚持游泳,不能退却!
4.如果有活动请告知,天津泳友随时前往!

水中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11-9-9 20:51

全民健身,坚决支持。

实在人 发表于 2011-9-9 22:46

祖国首都没有冬泳人的天地悲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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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今日北青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都刊登了对野泳最高处罚五百元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