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公 发表于 2007-6-27 20:00

[转贴]晚上不要出门

<P><FONT color=#0000ff size=4><STRONG>6月12日晚12点, 开发区某保险公司付经理,饭店吃完饭后,在碧海大厦附近被两名歹徒当场捅死,抢去手包一个, 包里只有100多元钱&nbsp;。 过去歹徒是抢女人包, 现在连男人也一样抢,要命的是,不光抢,还或者一板砖, 或者一刀,&nbsp;直接要你命。 </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ff size=4><STRONG>提醒驿站网友晚上不要出门, 实在要出门不要带包, 最好连衣服也不穿, 实在要带包, 请带好头盔和软胃甲,最好留下遗嘱。 </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ff size=4><STRONG>这两名歹徒一名是福山人, 一名是外地人, 都在开发区打工, 其中一位正准备结婚。 案发后, 我英勇公安及时布控, 将抢去的手机型号通知有关手机店, 歹徒去卖抢去的手机时, 手机店员工立即报案, 并跟踪歹徒至幸福一带, 可惜让歹徒溜了。 但多行不义天要灭,几天后手机店员工又在公交车是发现这个彪歹徒, 立即报警,抓住了。 公安部门对这名员工奖励了一万元钱。 </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ff size=4><STRONG>提醒驿站网友,不要做坏事,如果实在要做,不要让手机留下马迹。 </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ff size=4><STRONG>还有灵异的事, 死者的父亲是我市一著名中学校长, 德高望重。 当天死者母亲曾做一梦, 梦见孩子的舅舅来叫孩子,孩子的舅舅已去世,母亲觉着不好,就打电话到儿子家,听说儿子不在家,就让媳妇叫,媳妇打电话,可能因为酒店吵没听见死者没接。 就这么一个风华正茂的生命逝去了, 孩子才六岁。</STRONG></FONT></P><P><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4>本贴来源:烟台驿站&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作者:小报记者</FONT></STRONG></P>

马刺 发表于 2007-6-27 21:30

<FONT face=华文新魏 size=6>&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两件很不幸的事情!不过,还没恐怖到晚上不敢出门的那种地步!出门要有警惕性就是了!</FONT>

陆游 发表于 2007-6-28 05:12

谢了,提高警惕!

愚公 发表于 2007-6-28 09:02

<P><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5>新一代的特点是,从小娇生惯养,6岁读书到二十七八,少数30多岁还在校读书,40来岁百病来袭,不到50呜呼哀哉。</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5>另有一伙专门啃老,实在没钱就去开抢,思维简单不计后果。</FONT></STRONG></P>

~蝴蝶~ 发表于 2007-6-28 09:21

" 提醒驿站网友,不要做坏事,如果实在要做,不要让手机留下马迹"。 愚公你说这话是 什么意思嘛?你是在提醒罪犯呢,还是在教唆犯罪呢?能解释一下吗?

水中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07-6-28 09:23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4></FONT></STRONG>&nbsp;</P><P align=center><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4>公安部门对这名员工奖励了一万元钱。</FONT></STRONG></P><P align=center><FONT face=幼圆 color=#e61ae6 size=6>應該!</FONT></P>

愚公 发表于 2007-6-28 09:50

<P>原文由 烟台的蝴蝶 发表: " 提醒驿站网友,不要做坏事,如果实在要做,不要让手机留下马迹"。 愚公你说这话是 什么意思嘛?你是在提醒罪犯呢,还是在教唆犯罪呢?能解释一下吗? </P><P><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3300ff>傻蝴蝶,这是转贴,原汁原味,有问题找“小报记者”同志吧。</FONT></STRONG></FONT></P>

碧海鱼妖 发表于 2007-6-28 10:25

晚上出门最好不要拿包,不光是破财,还可减少危险。<br><br>谢谢提醒!

兴安北极熊 发表于 2007-6-28 10:52

原文由 实在凶人 发表: <br><P><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4>还有灵异的事?</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4>生死在天,富贵由命!</FONT></STRONG></P>

天地一沙鸥 发表于 2007-6-28 11:38

晚上不要出门~~戒严了.

杨万滨 发表于 2007-6-28 15:20

原文由 马刺 发表: <FONT face=华文新魏 size=6>&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两件很不幸的事情!不过,还没恐怖到晚上不敢出门的那种地步!出门要有警惕性就是了!</FONT>

三月 发表于 2007-6-28 16:56

原文由 天地一沙鸥 发表: 晚上不要出门~~戒严了. 听话啊.

风萧萧 发表于 2007-6-29 12:04

哈哈,小报记者,小报消息,愚公什么时候品味也改了看小报,应该多看两报一刊的社论。

海蛰 发表于 2007-6-29 13:49

原文由 愚公 发表: <br><P>原文由 烟台的蝴蝶 发表: " 提醒驿站网友,不要做坏事,如果实在要做,不要让手机留下马迹"。 愚公你说这话是 什么意思嘛?你是在提醒罪犯呢,还是在教唆犯罪呢?能解释一下吗? </P><P><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3300ff>傻蝴蝶,这是转贴,原汁原味,有问题找“小报记者”同志吧。</FONT></STRONG></FONT></P><FONT size=7><STRONG><EM>[/quot真是傻蝴蝶.</EM></STRONG></FONT>

倩儿 发表于 2007-6-29 15:35

原文由 陆游 发表: 谢了,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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