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2-1-15 18:25

要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设施的犯罪行为

锦州市民都很清楚,锦州市区各处公园里、马路旁和道路上的公共设施屡遭人为损坏的问题是触目惊心的。冬泳人每天都去的东湖公园里的照明、路标、建筑物等设施被破坏的情形也是到处可见,这说明锦州市民的素质差,不仅有破坏者的直接责任,也有知情人的隐瞒包庇,更有遇到有人破坏而视而不见的过路市民或司机等,当然有关方面加强防范的措施不力,公安部门加大打击的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

最近对刚刚悬挂在市区主要街道旁的迎新春大红灯笼,许多人也会和我一样感到十分担心,建议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保护工作。人们都知道,破坏公共设施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人人都把公共设施当作是自己家里的财产,发现有人破坏就立即拨打110,警察能够立即出动,对破坏行为给予从严处理,使破坏者成为过街老鼠,被绳之以法,我相信锦州市的公共设施就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老马识途 发表于 2012-1-15 18:51

凌水小鱼儿 发表于 2012-1-15 18:56

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不畏严寒 发表于 2012-1-19 16:16

凌水小鱼儿 发表于 2012-1-15 18: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要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设施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