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6422 发表于 2012-2-27 11:40

团城湖2400米钢栅栏向中国法律说“不”

         团结湖2400米钢栅栏向中国法律说“不”                                                   刘克俭
      近日来,北京某一行政部门在颐和园团城湖修筑高达2.8米,长2.4公里的钢栅栏,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颐和园的景观,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公园管理条例,系违法建筑,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坚决拆除。
       国家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第十八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北京市公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 第二十九条规定:历史名园保护区应当以保护原有风貌和格局为原则。禁止建设影响原有风貌和格局的建筑物、构筑物。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在历史名园保护区内建设影响原有风貌和格局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貌,并施以罚款。
      为了解此工程的合法性,本人向水务局官网提出政务公开咨询:得到的答复全文是:“落实市领导批示,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与环保、颐和园研究,共同采取环保性保护措施。”从此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并没有正式批准文件。所谓领导批示,不知是否是去年9月刘淇书记针对团城湖游泳的批示,“综合解决”四个字。如果是,这四个字含意很多,但并没必须在团城非重建钢栅栏之意。如果是用构筑钢栅栏的资金,恢复扩建上世纪50年代昆明湖东岸的传统游泳水域和游泳保障设施(存衣,淋浴),把游泳者吸引到昆明湖,则是更好地落实了市领导的批示。
      颐和园是我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公布),在其范围内施工和建设构筑物,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设计方案经城乡建设部规划部门批准才能实施。为此本人向国家文物局相关主管部门电话了解,得到的答复是北京市没有报告此施工情况,他们不了解也没有批准此项施工。国家文物局都没批准,更不会有经国家城乡建设部规划部门批准的施工设计方案了。
      因此,笔者认为组织此次施工是不合法的,应坚决制止。同时,鉴于该单位5年来三次组织此类施工,应对组织施工的单位依法给以重罚。对违法组织施工的领导给以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团城湖栅栏系例之一)


真高!


真长,这是一道绿色屏障


还要带尖

玉泉山的塔怎么看不见了,美景没了!


啊,原来锁住的不仅仅是游泳的


他们是摄影爱好者,拍野鸭呢


新栏修好看你们怎么办?

夏末 发表于 2012-2-27 12:55

本帖最后由 夏末 于 2012-2-27 15:09 编辑

为了解此工程的合法性,本人向水务局官网提出政务公开咨询:得到的答复全文是:“落实市领导批示,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与环保、颐和园研究,共同采取环保性保护措施。”从此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并没有正式批准文件。所谓领导批示,不知是否是去年9月刘淇书记针对团城湖游泳的批示,“综合解决”四个字。如果是,这四个字含意很多,但并没有必须在团城重建钢栅栏之意。如果用构筑钢栅栏的一半资金,恢复扩建上世纪50昆明湖东岸的传统游泳水域和游泳保障设施(存衣,淋浴),则是更好地落实了市领导的批示。刘克俭文摘录

潘冬子 发表于 2012-2-27 14:15

坚决支持刘先生的正义呼声!颐和园是世界文化遗产,属于全中国人民、全人类的,绝不允许某些部门破坏颐和园的形象和尊严!我们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不答应!:@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7 11:57

            坚决支持刘先生的正义呼声!
北京冬泳专区和冬泳QQ群定于3月4号9:30在颐和园南门庆祝节日,实际上就是一次声援大会。声援颐和园冬泳的人们,声援保卫我们家园的正义人士。

白鲨王 发表于 2012-2-27 11:59

:):):)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7 12:06

刘克俭先生请留电话   
我的是13124742120海螺号

HP5170 发表于 2012-2-27 12:06

学习了!还应当在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说明更好!
花这么多的银子,圈起来是为哪般?准备便于入内收费?防止敌对份子?恐怖主义?圈利?……

夏末 发表于 2012-2-27 12:10

本帖最后由 夏末 于 2012-2-27 12:16 编辑

综观全世界,上至总统,下至贫民,没有一个人把公共水域围起来居为己有,北京水务局可以随意圈水域,要是每个部门也都这样,管哪一块哪一块就可以随意找个理由来把它变自己的财产,那老百姓还要不要活了。真是恶霸行为啊,手握权利,横行霸道,无视成千上万的游泳,垂钓,观鸟,散步的北京市民的强烈反对,与民为敌,激发社会矛盾。令人愤怒........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7 12:10

HP5170 发表于 2012-2-27 1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习了!还应当在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说明更好!
花这么多的银子,圈起来是为哪般?准备便于入内收费?防止 ...

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您会操作请受累帮帮忙。

我是水兵 发表于 2012-2-27 12:17

打蛇打到七寸上了!:lol   说得好,写得好,打的好!帖子应该马上发到博客上,微博上,广而告之得到其它人群支持就更有影响力!

扑克牌老K 发表于 2012-2-27 13:37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7 1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坚决支持刘先生的正义呼声!
北京冬泳专区和冬泳QQ群定于3月4号9:30在颐和园南门庆祝节日, ...

海螺吹响抗战的集结号,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拿起手中的武器为自由而战。

夏末 发表于 2012-2-27 14:00

我刚已经用真实身份注册了北京之窗,注册北京之窗,再注册市长信箱,可是市长信箱只限北京地区所属区县的身份注册。注册市长信箱之后,可以把刘克俭的这个帖子换一种方式和委婉的语气反映上去。



wjm 发表于 2012-2-27 14:54

冬泳1 发表于 2012-2-27 14:57

   刘先生是真高!
   我们的队伍需要您这样的高人。

y6422 发表于 2012-2-27 16:39

好的

HP5170 发表于 2012-2-27 17:15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7 12: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您会操作请受累帮帮忙。

我只是提醒,我是荆州的,不在北京。我只是看帖关心,跟帖学习。还是要当地人依靠政策和法律维护群体及公众利益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7 18:05

冬泳1 发表于 2012-2-27 14: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刘先生是真高!
   我们的队伍需要您这样的高人。

我们不做无谓的牺牲 但也决不能轻易妥协 权益是争取来的 不能指望谁的恩赐 北京冬泳人正面临巨大的考验 从现在起 大家要多多关注颐和园团城湖的命运 不要总发一些无聊无关的内容 如有 我们将下沉或删除 请各位配合。

黄河大侠 发表于 2012-2-27 18:52

本帖最后由 黄河大侠 于 2012-2-27 18:54 编辑

:victory::@
坚决支持刘先生的正义呼声!颐和园是世界文化遗产,在其范围内施工和建设构筑物,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设计方案经城乡建设部规划部门批准才能实施。说得好,写得好!帖子应该马上发到博客上,微博上*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

向上 发表于 2012-2-28 08:34

支持北京泳友的正义诉求。

小蝌蚪学游泳 发表于 2012-2-28 09:14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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