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6422 发表于 2012-3-1 18:17

变“堵”为“疏” 改“禁”为“放”破解北京公开水域游泳正确之道[

                                           变“堵”为“疏”    改“禁”为“放”
                                       破解北京公开水域游泳正确之道
  
                                                  刘旭  刘克俭
  
   2011年夏秋以来,北京许多媒体连篇累牍地声讨”野泳”者,更有甚者,市水务局公开明令“本市所有河湖水域禁止游泳”,但9月14日《北京日报》发表部分反映“野泳”者利益的文章。两种声音,谁是真理?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我们认为,“野泳”之说,是近年来媒体出现的新名词。从它被禁止、被罚款、被声讨的角度看,是贬义词,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同时也是奥林匹克的重要比赛项目的室外公开水域游泳的歪曲,是对坚持公开水域游泳者的人身攻击。
  人类的游泳活动始于公开水域游泳,古今中外,莫不如此。它对人类健身的益处,代代相传,生生不息。可以说,人类不灭,公开水域游泳就将不止!一纸禁令,一阵声讨,一张罚单,甚至打压拘役,就能“根治“公开水域游泳?!
    “三高人群”确实是当前京城坚持公开水域游泳的中坚群体。他们坚持室外游泳包括冬泳是自觉的、合理合法的,不怕压的,也压不倒。他们常年坚持在北京传统游 泳水域游泳,不仅是在锻炼自己的身体,而更重要的是为后来人在公开水域游泳争取合法权益。整体而言,他们的素质与公德是不容质疑的(同其他人群一样,个案 除外)。
   我国的宪法是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全面禁止公开水域游泳,就是小法违背大法。
   公开水域游泳是世界性的体育运动项目,今年9月还在十三陵水库进行了国际比赛。外国人可以在北京公开水域游泳,北京的老百姓在公开水域游泳却要被禁止、被罚款被声讨,这样的做法公理何在?文明何在?人权何在?!
  因此,所谓全面禁止公开水域游泳,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实质上是侵犯了公开水域游泳者的人权。
   史载,大禹的父亲以“堵”治水,劳民伤财,反添水泛;大禹反之,以“疏”治水,一举成功,名垂千古。当今冶理公开水域游泳,也可以说“冶水”,当政者何不学习大禹,变“堵”为“疏”,改“禁”为“放”,这才是正道,是根本之道。
    关键是政府和行政部门要有所作为,有所科学作为,不能搞无为而治,也不能搞乱为而治。要真正认清问题的根源,看准问题的症结,创造和提供开展公开水域游泳 的条件,划分水域,合理开放水域,实行科学化,人性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既有效地保护市民的饮用水源,又保障公开水域游泳活动的健康发展。

在家开心 发表于 2012-3-1 18:24

   说的好 ,支持。

老鲨 发表于 2012-3-5 17:36

v望管人事的官员及二会的代表好好学习

崔大嘴 发表于 2012-3-5 18:08


“楼主”说的好,支持!

高老师 发表于 2012-3-8 11:23

前来颐和园的游泳者不乏有大学教授,博导,高工,将军,离休干部,警察,法律工作者等百姓,绝大多数是素质很高的百姓。 现正在游泳的年龄85以上的老者有中科院教授博导,有高级法律官员,有部队离休干部。过去享年88岁的冬泳老者是中央乐团的词作家。
但北京市水务局某些领导从来不肯放下架子,和百姓面对面地谈谈,了解百姓的需求,为百姓的实际需要着想,为百姓的冬泳锻炼做点实事好事。他们严重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一再对老百姓采取高压政策,对百姓没有半点尊重和理解,从来都是严厉命令式。
多年来,游泳者一直在颐和园南门的筒子河游泳,从南门到西门的筒子河道边有好几个下水台阶,便于游泳者下水。但2004年水务局将筒子河边的三个下水台阶都拆除了,只留下南门的游船码头,没有台阶冬泳者无法下到筒子河里游泳,迫不得已转移到团城湖。
2004年对于冬泳者是个严酷的日子,海淀区旅游局葛局长到颐和园视察,发现有很多人在团城湖游泳,她立即就派来消防装甲车抓捕游泳者,遭到众多冬泳者的反对抗议才罢手。气急败坏的女局长直拨电话给某副市长,第二天副市长就到颐和园考察,然后,水务局,城管,旅游局,颐和园管理处等五个执法部门携手,开展了北京市全面禁止在天然水域游泳的运动。水务局在颐和园团城湖和玉渊潭公园游泳区派了几条大木船在湖中抓捕游泳者,一位80多岁的老者在团城湖游泳时,当场被大木船激起的大浪打昏,被其他泳友扶回了岸上。百姓看见大木船高喊“鬼子进村了,鬼子扫荡了。”玉渊潭两千多游泳者签字,抗议书登到新京报,颐和园也近千人签字上书北京市政府。最后据说刘琪市长表态:“坚决支持冬泳,模糊处理。”风波才不了了之。
最后五个执法部门只剩下一个部门——水务局,以杜绝冬泳者为由,在团城湖三建铁栅栏,拆旧栅栏又建新栅栏,新建的栅栏一次比一次高大,护栏一次比一次粗壮,耗资一次比一次增多,百姓普遍怀疑似有以禁泳为名实为贪婪之嫌。
北京市水务局以杜绝野泳为由,在团城湖三次建铁栅栏,拆旧栅栏又建新栅栏,新建的栅栏一次比一次高大,护栏一次比一次粗壮,耗资一次比一次增多,百姓普遍怀疑似有以禁泳为名实为贪婪之嫌。
第一次建的粗铁网,据包工头说承包费约400万人民币。
第二次建2米高栅栏,护栏钢管近2厘米,据包工头说承包费约1000万。冬泳者先要学会刘翔跨栏才能游泳。
第三次2011年底建2.8米高栅栏,护栏所用铁管8厘米,最上面装了三叉戟样的倒刺,严重地破坏了颐和园名胜古迹和风景,引起了路过游人的普遍公愤。水务局在新京报上公开报道花费一千余万,其实绝对不止,起码耗资2000万以上。
建起如此高大粗壮的栅栏只能让人感到水务局某些领导的水平之低,让人难以置信。
他们建起的是政府领导和百姓的巨大高墙壕沟,和胡锦涛主席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完全相违背,对社会稳定极其不利。
三次建高栅栏耗资合起来,都可以建设好几个大蓄水池了,如此大手大脚浪费国家的资产似乎有贪婪之嫌?如此张扬建高粗栅栏破坏古迹风景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如此高压对付百姓哪里还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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