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23

关于举办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的通知 (转帖)

(转帖)                              关于举办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的通知   
                                       2012-04-28 18:36:00 中国游泳协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的体育交流和合作,促进两岸四地游泳运动发展,由中国游泳协会、厦门市政府主办,厦门市体育局承办的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将于2012年7月15日举办。本次活动以小金门为起点,厦门为终点,全程距离约8公里。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我们将于2012年5月20日在厦门市人民游泳馆举行大陆运动员选拔赛,现将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规程及选拔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规程

  2.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运动员选拔办法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26

附件1: 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游泳协会、厦门市人民政府、中华台北成人游泳协会、金门县政府二、承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金门县教育局三、比赛时间2012年7月15日8时20分(同期水温:27度,气温30-34度)四、比赛地点小金门双口村至厦门椰风寨海域,全程距离8000米(小金门为起点,厦门为终点)。五、参加单位大陆各省、市、自治区、台湾、香港、澳门及其它国家的华人。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28

六、参加办法(一)年龄规定:16-55周岁,有过专业或半专业训练并具备能安全完成横渡活动者(男女不限,不分组别,1996年7月以前出生和1957年7月以后出生者)。(二)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健康合格证明。(三)须办理活动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报到后须交个人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五)游泳帽及救生浮标由大会统一配备,其他自备。(六)运动队名额分配大陆35队、台湾30队,香港、澳门及其它国家华人25队。大陆35支队伍经统一选拔后产生,选拔办法见附件2。如香港、澳门及其他国家华人报名不足25队时,由组委会协商补足总参赛队数。(七)每队可以由赞助商冠名组队,赞助商商标标必须由大会指定体现在救生船和选手位置,不得影响比赛与横渡安全。(八)男、女混合组队将视为男队参加。(九)凡在2011年第三届横渡厦金海峡活动男、女组别分别取得前八名的队均可直接参加本届活动;为扩大各省市公开水域选手的参与,由中国游泳协会从本年度全国公开水域比赛男子组、女子组前二十名挑选六支队伍直接参加本次活动;凡在2011年选拔入围的各队身体健康者均可记取选拔成绩,不必参加选拔活动,但须按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上述选手须按报名程序进行办理并提供近2个月身体健康证明。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28

七、竞赛办法(一)部分采用国际游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二)比赛采用接力方式,每队2 人,接力一次。即:第一棒运动员入水后游完约4000米距离,在大会规定的接棒水域两名运动员按指定方式完成交接,第二棒运动员游至终点。(三)比赛设有终点门,运动员必须通过终点门,方才完成比赛。(四)比赛中运动员如遇到体能或危急状况时,可举双手呼救,一经被救,即终止比赛。(五)关门时间: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30分钟,为关门时间。关门时间到,未能到达终点的运动员须无条件退出比赛,听从随船裁判员的指令迅速起水上船,由救护艇负责送到终点。(六)比赛过程中如遇到气象和风浪等不可抗拒等原因,大会组委会有权作出延时、延期和终止比赛的决定。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29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一)本次接力公开赛设总奖金人民币20万元。男队或女队未达20队,奖励名次和奖金减一录取;男队或女队未达3队将不计名次,只颁发参与证书。(二)录取男、女各前20名的队,给予奖励。奖金分配如下:第一名;人民币25000元第二名:人民币17000元第三名;人民币10000元第四名;人民币9000元第五名:人民币8000元第六名:人民币6000元第七名:人民币5000元第八名;人民币4000元第九至十二名:人民币2000元第十三至二十名:人民币1000元(三)凡参加横渡活动的运动员均发给横渡活动纪念品。(四)凡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横渡全程的运动员均颁发纪念杯和证书。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33

九、经费参加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十、裁判员、救生员(一)总裁判和副总裁判及技术官员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台湾、香港、澳门各派一名有资质的裁判员。不足部分裁判员由厦门市体育局选派。(二)救生员(兼裁判员)由台湾选派30名,不足名额由厦门市游泳协会选派。十一、报名与报到1、技术官员根 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通知时间报到。2、 除台湾参赛选手外, 其它运动员于7月12日到厦门市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十二、其它(一)办理入台通行证办法另行通知(二)本规程解释权为中国游泳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35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2-5-11 17:36 编辑

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报名表代表队名称:                男队:(    )女队:(    )
第一棒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日1000米自游泳成绩第二棒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日1000米自游泳成绩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37

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责任书 1、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它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高血糖或低血糖、以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如隐瞒任何病情,所产生后果自负。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2、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比赛及有关活动中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死亡的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加本次活动。3、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4、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5、我同意接受组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在没有任何诱导的情况下自愿签署此责任书。 参赛者签名:身份证号码:日期: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39

附件2: 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运动员选拔办法 一、主办单位中国游泳协会、厦门市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三、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20日(星期日)上午9点开始在厦门市人民游泳馆举行。四、选拔距离1000米(泳姿不限)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40

五、参加办法(一)参赛运动员资格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2.持本年度身体健康证明(必须含有血压和心电图项目检查)。3.常年坚持游泳锻炼具有公开水域长泳经验者。4.每人须交纳50元人民币报名费(组委会统一给参选运动员购买保险)。5.需完整填写选拔赛报名表和个人赴台信息材料(资料不完整者不得参加选拔)。6.凡参加选拔赛的运动员必须填写选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7.凡参加的运动员须在报名表上盖所在单位公章。8.以2人为一组进行报名,男女混组视为男子组。(二)运动员分组及录取名额年龄规定:16-55周岁,有过专业或半专业训练并具备能安全完成横渡活动者(男女不限,不分组别,1996年7月以前出生和1957年7月以后出生者),共录取35队。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41

六、选拔办法与录取资格(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二)每人只参加一次选拔。每条泳道可安排多人同时进行比赛。每组选拔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能游完1000米者不计成绩)。(三)成绩按分、秒计算。成绩相等,由组委会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前后顺序。(四)各组选拔赛结束之后,组委会将现场排出名次,并将各组入选运动员名单予以公示。(五)若出现某一年龄组录取名额不足时,则由厦门市符合规定的运动员予以替补。(六)凡因个人原因,如身份证件有误,办理赴台信息内容不属实、填写字迹不清晰等,造成本人不能按期办理赴金门手续,导致其不能参加最终举行的“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者,其已获取资格由厦门市体育局依据选拔办法替补参加选拔赛的厦门籍运动员取得。(七)比赛现场组委会不受理各种有争议事宜。(八)凡在2011年第三届横渡厦金海峡活动男、女组别分别获取前8名的队伍可直接入围参加第四届横渡活动;为扩大各省市公开水域选手的参与,由中国游泳协会从年度全国公开水域比赛男子组、女子组前二十名挑选六支队伍直接参加本次活动;凡在2011年选拔入围的各队身体健康者均可记取选拔成绩,不必参加选拔活动。但须按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但必须提供当年度健康证明和上述报名程序资料。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42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2-5-11 17:44 编辑

七、裁判员本次选拔活动的总裁判由中国游泳协会选派,其余裁判员由厦门市体育局选派。八、经费和接待参加本次选拔赛的运动员差旅、食宿自理,并由本人自行解决在厦门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事宜。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44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2-5-11 17:45 编辑

九、报名与报到(一)报名参加选拔的运动员须在5月17日前将报名表以传真形式寄至厦门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经济处,邮编:361012,电话、传真:0592-5121241,联系人:罗建英。其它有关办理赴台个人信息情况请在厦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www.sports.xm.gov.cn查询和下载后,本人须认真填写后以快件形式于5月25日前(以寄到邮戳为准)寄到厦门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经济处,(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邮编:361012,联系电话:0592-5121241,联系人:罗建英),逾期不予受理。(二)请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于5月19日在厦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上(www.sports.xm.gov.cn)查看选拔赛分组时间安排表,或于5月19日下午3点至20日上午8点在选拔赛现场查看分组表。(三)报到参加选拔的运动员可于5月19日下午3点至5点30分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费到厦门市游泳馆检录处报到(地址:厦门市文园路97号,厦门宾馆对面,电话:0592-2070233)。5月20日上午9点准时开始测试,未按时报到并未检录者以弃权论。(四)厦门市游泳馆附近宾馆和有关办理赴台个人信息情况请上厦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查询和下载(www.sports.xm.gov.cn )并于选拔当天详细填写后上交组委会。(五)厦门游泳馆将于5月19日下午3点至7点为报名参加选拔赛的运动员提供训练时间。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50

十、主办单位向每一位参加选拔赛的运动员颁发纪念证书。
十一、获得参加厦金横渡活动资格的运动员具体报到时间和接待条件,由中国游泳协会以文件形式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游泳协会。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51

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运动员选拔赛报名表
第一棒运动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政治面貌(勾选)党员/团员/群众/ 个人电话
个人邮箱 家庭电话区号号码
传真(区号+号码)
身高 体重 T衫(按身高,需加大请备注加大)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第二棒运动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政治面貌(勾选)党员/团员/群众/    个人电话
个人邮箱 家庭电话区号号码
传真(区号+号码)-
身高 体重 T衫(按身高,特殊要求请备注详细)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以上信息均需填写,勿遗漏)盖章:                  2012年月日

启明 发表于 2012-5-11 17:53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2-5-11 17:53 编辑

第四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运动员选拔赛报到路线图日期:2012年5月20日上午报到地点:厦门市游泳馆业务部(建业大厦1楼,小卖部对面)比赛地点:厦门市游泳馆露天池

水上漂漂 发表于 2012-5-12 00:41

启明版主真的很辛苦,转帖子、通知活动、关注网上每个帖子......,令我们油然而生敬意!:handshake

启明 发表于 2012-5-12 08:18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2-5-12 08:20 编辑

水上漂漂 发表于 2012-5-12 00:41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启明版主真的很辛苦,转帖子、通知活动、关注网上每个帖子......,令我们油然而生敬意!

谢谢 水上漂漂 夸奖!这是我应该做的。:handshake

鑫亓 发表于 2012-5-12 11:56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钢铁老太 发表于 2012-5-12 18:04

本帖最后由 钢铁老太 于 2012-5-12 18:05 编辑

启明版主辛苦了!:handshake: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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