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开水域游泳违法的时代即将过去
北京二审河湖保护条例 野泳野滑有望获有限解禁时间:2012-05-31 02:44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姜葳
晨报讯(首席记者姜葳)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对《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河湖水质检测结果拟定期公布,游泳、滑冰也有望不再“一刀切”地一律禁止。
对于上下游跨区域的大面积河湖,草案修改稿明确,本市要建立河湖断面考核制度,落实“流域统一管理下的河湖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并对河湖水质实时动态监测,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
河湖到底能不能游泳、滑冰的问题也不用再“纠结”了。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参考了公众和冬泳协会等团体的意见,建议《条例》增加一条,“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在未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为满足公众的亲水近水需求,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建议增加一条,“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应当进行绿化,建设滨河绿化带、绿色步道和亲水健身休闲设施。”
在未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这就好办了,把所有公开水域都设置成禁止游泳的水域不就万事大吉了么?现在就是这样干的呀!
:victory::victory::lol:lol 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好消息!
国务院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全民健身条例》,
国家首都北京虽然推迟两年多才实行,
但终于要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了!
这是一条好消息,但愿北京先行一步。 毛泽东主席:“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到大风大浪中去锻炼”的口号万岁! :D:D:victory: 毛泽东主席:“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到大风大浪中去锻炼”的口号万岁! 伟大 好消息!:victory::victory: 渤海辽河 发表于 2012-6-1 0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伟大
祝贺好消息!谢谢楼主介绍!:lol 谨表示审慎的乐观,毕竟还只是“建议”,尚未尘埃落定。
这篇报道已被下列网站审定刊发---- 人民日报官方网站人民网、人民网“人民微博”、新华社官方网站新华网、新华网“新华微博”、中国新闻网、中央电视台网站、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华奥星空、 新浪网、新浪微博等
详见“全民健身冬泳先行”,请点击下面网址查阅----http://bbs.mxwz.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58419--------------------------------------------
本帖最后由 扑克牌老K 于 2012-6-2 10:18 编辑
一提游泳那些会水的人们神经就好像高了八度 ,这不6月9 日在北京组织的京津冬泳联谊活动只在网上发了个通知 ,放射北京周边千里之外的冬泳爱好者争先恐后地报名,据估计要有千八百人,而且都以不同的方式行进北京,有提前一天来下榻的;有星夜行程赶路而来的;还有乘7、8辆旅游大轿车风尘狼烟 呼啸而来的......等等,士气之高涨;场面之壮观难得一见。这项泳友界的联谊活动能有这么气派、红火,说明毛主席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教导深入人心永放光辉,到大江大河里去经风雨见世面的理念将得到一代一代的传承。这种趋势已形成潮流聪明的领导应因势利导凝聚力量为我所用,反之,想阻挡这股潮流终将自讨没趣。
这项活动如果能在颐和园的团城湖进行就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向水务权贵们展示一下人民的力量。二、让大家都知道水务局在巧立名目破坏世界文物。 强力建议把团城湖列为开放游泳水域 把老祖宗的遗产还给人民
非常好,值得祝贺!
:victory:如果真能如此落实倒不失为一项“得人心”的措施。 但愿此消息有望实施。给冬游人一个希望, 有限解禁到什么程度?不是很乐观。 这项举措如果能够落实,应该说是一个得人心的举措。游泳运动本来就应该和其它的体育运动一样得到官方、政府以及各方面的支持,不应该遭受不平等待遇。那个提建议的代表是个真正的人民代表,他一定会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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