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水域游泳”正名
本帖最后由 金鹿 于 2012-7-25 19:13 编辑1、暑假一到,各地媒体不断爆料,有学生“野浴”不幸溺水身亡的消息。于是很多地方加大宣传力度,严禁“野浴”,一切户外游泳的地方都是在禁之列。好多地方冬泳场所不得不被关。
2、从报道来看,溺水的大都是青少年,不太会游泳,或没有户外游泳的基本常识,或不了解公开水域的基本环境等情况,致使不幸产生;正常情况下常年在户外游泳的没有发现溺水的,当然有疾病的特殊情况除外;
3、为冬泳正名,为公开水域游泳正名。由于上述原因,目前我们冬泳人已经都被冠以“野浴”。究竟对还是不对,作为冬泳人,我总是有点被侮辱的感觉,去冬泳怕人说“野浴”。还是叫“公开水域游泳”为好。想当年,谁敢说伟大领袖畅游长江是“野浴”吗?为什么我们到江河湖海游泳就叫“野浴”呢?冬泳只能在公开水域,按着这个逻辑冬泳就是“野浴”,现在好多地方都竖起“禁止野浴”的大牌子。
我认为:各地冬泳的人,基本都有固定场地,熟悉本地水域、比较安全,常年在一个场所不应该叫野浴。而那些经常出事的,往往是不顾深浅,不了解公开水域的基本环境,自己又不是很会游泳,就贸然下水,自然会出事的,这种叫野浴,却也恰当;
4、应该为冬泳正名,发挥冬泳人救护的作用。各地应该光明正大的公开允许设立冬泳场地,非冬泳场地的公开水域不适合游泳的可以设立禁止标牌。冬泳人在公开水域游泳就变成合法的了。一旦有水性不好的人在区域内出现问题,冬泳人就会发挥救护的作用。水可疏不可堵,不能因噎废食。媒体人应该懂得这个道理,政府负责有关人员当然更应该知道。起码我们冬泳人自己应该为冬泳正名,不叫“野浴”,叫“公开水域游泳”。
严重支持金鹿的观点!
走自己的路,游我们的泳,让别人说去吧! :victory::victory::victory: 走自己的路,游我们的泳,让别人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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