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驹 发表于 2012-10-24 00:00

我对溺水事故的态度

本帖最后由 老马驹 于 2012-10-24 00:01 编辑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10天前﹙10月12日﹚在汉江东风基地发生的冬泳队员卷入船舶底部被螺旋桨打断右腿而溺亡事故。此事在事出5天后才有消息在悠网上显示,而最早听说并报知的,还是因心脏问题暂停泳的资深古田冬泳人解老。我们在听他泛泛的“听说故事”后,一致认为:肯定被螺旋桨所打!因为他听说是泳圈烂了而不见人。为此我在当天(10月17日)的每日泳记中对事故作了主观的分析,并以跟帖形式发在泳歌王家巷气、水温及水文报告主帖上。第二天,泳歌发了大蹼水手安全警报的帖,此帖也只公布了事故的粗略信息,但起码已经确定真有其事!人已去、被船打,事故发生在东风基地,加上这两天各媒体的相同报道,是确信无疑了!因是悲事,因还有某些顾忌,据说媒体还是费了一定周折才了解到相关情况的。我看过几则报道,标题相径,内容大同小异。长江日报的标题是:一名冬泳队员汉江游泳被卷入船底,一条腿不知去向。长江商报的标题是:冬泳队员卷入船底溺亡。……多家媒体都引用钢城冬泳队周汉明队长对此次事故的客观分析和应吸取的教训。仅在武汉,冬游泳人溺亡事故几乎年年未断!据报,这应该是今年的第四起吧(4.22、7.30、8.11、10.12),其实这起溺水事故报道并不詳实!且标题对冬泳活动也都将产生很大副面影响!汉江江流今年以来一直平缓,即是汛期,爱水者们的漂流活动都从未有过什么快感;也很容易避让上下行船;汉江江面窄,行船不可能超大;也未发生大雾、浓雾天气;今年的大暴雨或连阴两也不多见;所报10月12日李某出事那天,我记录的是多云天气,没有下雨,只是当天汉江江面几乎铺满水葫芦!是否另有因素也不得而知,如头脑晕眩或突发器质性疾病而不幸卷入船底?总而言之,为警示后者,当一件不幸事故发生后应当有个实事求是的客观分析,而无论当事者的人品!我曾在去年某基地发生的一起溺事故在悠网上跟帖,提出应将事故原因公之于众,以吸取教训的言论,立即遭到某人的指责,称是趁人之危,不顾及别人的悲痛,是感情问题等等。当然我没有示弱,并以“如不前车之鉴,将来会前仆后继”的言辞进行了反驳,好在没有引起论战,也就不了了之了。其实,目前都存在“捂盖子”的现象,一是怕伤感情,人都走了,还要责怪,情理难违;再是怕影响团队声誉。我认为这两点都不可取!是的,人走了,在沉痛悼念之时,难道就不能反思一下:我的朋友、好兄弟,怎么就这样走了呢?难道你舍得丢弃你年迈的父母、深爱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吗?你的孝心和责任心哪去了?真的,许多人都把生命看成是自己的,其实不然,一个人的离去有“牵一发动全身”之力啊,这也应该是都知的社会家庭的普遍道理吧,但往往被忽视、被亵渎,有些人就是自觉不自觉把生命当儿戏,因此,一个人的悲剧,会给家人带来剧大悲痛,会使家庭立马翻个过,走向深渊,甚至是家庭的解体!无疑对社会也造成影响!关于团队声誉,实际上,勇敢面对比遮遮掩掩好,好就好在敢于实事求是,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把坏事变成好事!

出水牡丹 发表于 2012-10-24 01:57

       勇敢面对比遮遮掩掩好,好就好在敢于实事求是,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把坏事变成好事!:victory:

新贩子想冬泳 发表于 2012-10-24 12:13

分析事故原因避免泳友发生类似悲剧,汲取教训让广大冬泳爱好者安全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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