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siwa 发表于 2012-10-26 22:35

今天救了一个跳水的女人

    今天我和水朋友在东风渠里救了一个想死的女人。上午我们游泳上岸穿衣后幸亏何畏又返回河边洗涮,赶巧遇到那要死的一幕,何畏死命拖住那大半身已经没入河水中的寻死人,我俩费了老大力气才把她弄到岸上。回头望着那一圈一圈翻滚着的水纹和湍急奔流的河水,心里暗想今天要不是何畏那女人肯定没命了。
    每当在电视上看见跳河、跳楼之类的事情,往往想问:他有选择死的权利吗?今天自己遇到这事,却只有一个念头,救人。这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
    在等待110来处理的时间,那浑身湿漉漉的女人,哆哆嗦嗦的向我哭诉了不想活的原因:她42岁,半年前生病,浑身疼痛,就是检查不出病因,到处吃药,花光了家里的钱,小儿子也因为要照顾她无法外出打工,她不想连累家人,想一了百了。
    110警察来的还算快,面无表情,例行公事的问了情况。看来他们是见惯不惊了,由于需要我们陪同那落水的女人说明情况,一同坐上了开往到派出所的警车,路上警察说这样的事情很多,前两天有个年轻人因为找不到工作跳河,河水只有膝盖那么深,言下之意跳河的不是真的想死。我不知道身边那可怜的女人听了如何感受,但我知道不管他们想死还是不想死,不遇到难以逾越的难处谁愿意如此呢?看来警察叔叔真的是见惯不惊了,那么我们的和谐社会随时出现这种不和谐的事儿,不需要我们的执事诸公认真思考吗?
    到了二仙桥派出所没人理睬那女人,却见110警察和派出所警察为管理权属的事情讨论不休,最后对我们说出事地点是三个派出所管理范围的模糊地界,需要三个派出所的都到现场去确定管理责任,于是我们又被拉到出事现场。直到落水女人的家人闻讯赶来,我们离开,警察们还没来齐。一切都是按例行公事办理,稳稳当当,天衣无缝。
    跳水的人去了,仍然无助。我无语。

马踏飞燕2 发表于 2012-10-30 11:27

向你们学习:victory:赞一个:)

青清剑圣 发表于 2012-10-26 23:03

      :handshake      :handshake      :victory:      见   义   勇   为   的   冬   泳   人   !!!······       http://bbs.china-ws.org/data/attachment/album/201208/30/1404400iyi2ztmkk0iniy5.jpg

wei wei 发表于 2012-10-27 05:50

你们拯救了一条命,可是例行公事的人却没当一回事,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我会向你们学习的!好样的!

白鲨王 发表于 2012-10-27 06:44

:victory::victory::victory:

美人鱼1 发表于 2012-10-27 07:44

冬泳人的热心与警察对生命的漠视相救形成了鲜明对比,公事公办也显得不尽人情,可能有他们的苦衷,理解吧。但是冬泳人的善举是平凡中的伟大,是人性之美的体现。

njw35 发表于 2012-10-27 10:09

本帖最后由 njw35 于 2012-10-27 11:57 编辑

只有活着不如去死的人才会往水里跳! 每月有俸禄和奖金拿的人肯往东风渠里跳吗?

龙龙马 发表于 2012-10-27 16:37

好样的!你们是冬泳人的骄傲!向你们学习!

双鱼 发表于 2012-10-27 19:05

何大哥、小兰姐姐你们是好样的,向你们致敬!

林中老屋 发表于 2012-10-27 22:12

你们是冬泳人的骄傲!

大黑马 发表于 2012-10-28 10:49

好样的!!!:victory::victory::victory:

长工 发表于 2012-11-1 20:23

向你们学习!

香官愚叟 发表于 2012-11-2 19:07

   这叫什么事啊?派出所扯皮去吧!

ttx 发表于 2012-11-17 20:30

真棒, 向你们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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