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越风范 发表于 2013-4-19 20:45

已无捐献价值

本帖最后由 瓯越风范 于 2013-4-19 21:01 编辑

现时创作小幽默一篇:
一位风流成性的贪腐官员被判死刑,临行前几天,狱警问其是否愿意捐献器官,该犯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自愿捐献生殖器的意向书,他本想死后还能再风流。三天后,医院鉴定单:该器官使用过度,已无捐献价值。

张兴 发表于 2013-4-1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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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向佛 发表于 2013-4-2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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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大侠 发表于 2013-4-20 14:19

逸尘断鞅。

青岛海牛 发表于 2013-4-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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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南北 发表于 2014-4-9 11:26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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