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发表于 2013-4-30 04:42

带宠物进海水浴场罚200 纠缠游客消费罚1000

青岛法制办发布《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海水浴场开放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9月25日,特殊情况需延长开放时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告。摊贩胁迫游客消费将被罚款。宠物虽可爱,但以后不能带进海水浴场了。
http://ww4.sinaimg.cn/bmiddle/a23ee663tw1e469tge7dmj20g40antas.jpg

刀锋 发表于 2013-4-30 04:46

在海滩上私自设摊烧烤、遛狗等行为都将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置;尾随、纠缠、胁迫游客消费最高可罚1000元。http://t.cn/zTCoILG

缑城微风 发表于 2013-4-30 04:54

规范浴场次序,提供一个文明的场所是必要的好事情: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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