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海 发表于 2013-5-29 17:32

平顶山开始治理“中国式过马路”

本帖最后由 南极仙翁 于 2013-5-29 18:24 编辑

      从近来的报纸上得知,本市开始治理“中国式过马路。”
近期,我在单位讲“交通法规及安全”的时候,曾专门讲到这个问题,现今大量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非机动车和行人负主要责任的。
       难道说有人真的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权、健康权吗?未必见得,但惩处不大、管理懈怠是造成人们思想意识上习惯性违章的重要原因。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人生来都具有较高的自律性,这不现实。昨天刚看见有人闯红灯被碾碎,今天依旧照闯不误的人大有人在。
       此时,加强治理,加大惩罚,只能是必然的。

    最后,我想说,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这绝不是一句空话。学好法律,是为了遵守,不是为了考试;学好法律,是为了好好生活,不是为了去要什么赔偿。一个良好的道路安全状况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三方配合努力,遵纪守法,从尊重生命安全的道德底线形成秩序。“以人为本”的理念应该渗透到每个道路参与者的身上,只有意识到生命的珍贵,才会形成良好的道路安全秩序。法律永远只是一种救济手段,当生命逝去的时候,所有的赔偿都是纸!希望各位泳友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

南极仙翁 发表于 2013-5-29 18:23

从我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

弥勒佛 发表于 2013-5-29 19:22

有些人在中国可以无视交通规则,出了国门又会自觉遵守,其实是心理因素作怪。提高自身素质教育很重要。

不同凡响 发表于 2013-5-29 20:31

:victory::victory:

海雨 发表于 2013-5-29 21:35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尊重生命,遵纪守法。

飘洋 发表于 2013-5-30 09:17

珍爱生命从自身做起!

星龙 发表于 2013-5-30 21:55

:lol是到了该治理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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