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铁 发表于 2013-7-16 20:17

多余的话

本帖最后由 逢铁 于 2013-7-16 20:40 编辑

          近日在打捞泳友刘革然过程中,泳友李铁南在三坝下游水中脚扎伤。送医院缝三针共花六百余元。据说是冬协付帐。愚之所思,缝合若不仅三针付款若不仅六百,冬协如何承担,本人如何承担,如本人不愿承担又如何了断?我们与在街上行走遇见险情勇敢赴上的见义勇为相似又有不同之处,有时我们在家里就有人或曰请或曰求或曰令,得知消息泳友奋不顾身纷纷前来,只为急人所难为人排忧并无他求。我老而无力又不在打捞队员之例仅站脚助力,每当看到我的兄弟们以冲锋姿态下水捞人都感动不己,这是人善良本性的体现,是蕴藏在每个人心中爱的力量的拼发,这是锦州冬协精神!但是我们又与那些英雄不一样,今年捞明年还捞,一年不知捞几回不为钱不为几口酒,为一旦打捞过程中意外有个保障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愚之所思这不会影响无私奉献的高尚形像吧!可能领导们在做并有进展或不屑一做那这些我是多余的话。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3-7-16 21:01

本帖最后由 笑看人生 于 2013-7-16 21:02 编辑

逢铁大哥的话并不多余,对见义勇为的行动,全社会都应当给予大力的精神鼓励和必要的物质支持。因此是否考虑对冬泳搜救队员在见义勇为时发生的意外伤害要有保险赔偿,保险费是否由政府有关部门协同某大型企业给予赞助担保,一旦出现什么情况需要经济补偿时,有足够的承担能力,以便见义勇为行为能得到大力弘扬。

不畏严寒 发表于 2013-7-16 21:10

:victory:

白鲨王 发表于 2013-7-16 21:15

:victory::victory:

水神 发表于 2013-7-17 03:38

因见义勇为而受到意外伤害,补偿应来源于见义勇为基金,但又谈何容易。

关东女侠 发表于 2013-7-17 10:28

是个问题,期待妥善解决。

今来 发表于 2013-7-17 11:04

人人需要安全
搜救更需保险
流血还要流泪
难以勇往直前

三省克己 发表于 2013-7-18 15:01

这不是见义勇为,是什么?
可申请见义勇为基金。

北镇客 发表于 2013-7-18 16:14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3-7-16 2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逢铁大哥的话并不多余,对见义勇为的行动,全社会都应当给予大力的精神鼓励和必要的物质支持。因此是否考虑 ...

并非多余的话,坚决支持!

泽雅 发表于 2013-7-20 13:47

      这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应该引起冬泳协会领导的重视,我们以后的打捞任务是繁重的,涉及到方方面面,我们给予了别人的善爱,但是我们自己受伤了怎么办呢?值得商榷......

不畏严寒 发表于 2013-7-20 22:05

水神 发表于 2013-7-17 0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见义勇为而受到意外伤害,补偿应来源于见义勇为基金,但又谈何容易。

:(

沉默一男 发表于 2013-7-22 16:27

哦!这还真是个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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