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上义务搜救队 近期有望“转正”
本帖最后由 白记老号 于 2013-7-26 18:20 编辑洛阳市水上义务搜救队 有望“转正”
记者从洛阳市纪委落实办第四暗访督查组获悉,经过督促协调,洛阳市红十字会水上义务搜救队将向市民政局正式提出注册申请,有望于近期“转正”。说起洛阳市水上义务搜救队,多数洛阳人都不陌生。从2005年起,这支队伍就活跃在各种落水事故现场,出现场421次,成功救助落水者63人,打捞遇难者遗体222具。但这支公益队伍8年来一直无法顺利注册,“自立门户”。8年来,作为一个纯粹的民间义务组织,水上义务搜救队曾赢得“全国公益楷模”“洛阳十大爱心集体”等 诸多荣誉,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一支队伍竟是一个注不了册的“黑户”。
黑户”的戏称,他们背了8年。队长杨红山说,他是搜救队的第一批队员,为了让队伍有个“名分”,从2006年起,他们就到市民政局咨询注册有关事宜。市民政局答复,按规定民间社团要注册,需找到一个可以对他们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的主管部门。8年来,他们先后找了许多部门,但都未能如愿。2009年,市红十字会成立应急救援大队,作为其中一部分,水上义务搜救队改名为“洛阳市红十字会水上义务搜救队”,但其注册事宜,还是毫无进展。“
“自立门户”,是为了长远发展 作为一个在全市甚至全国都闻名的爱心团队,水上义务搜救队的努力和成绩有目共睹,为何还要注册“自立门户”呢? 杨红山说,主要是为了规范、长远地发展。他举例说,搜救队队员进队时,都要和队里签一份“生死状”,即救援过程中除了一切费用自理,一旦发生意外,也由自己负责。因为搜救队不注册,就不是一个正规的组织,没有经费、公章、账号,队员一旦出现意外,搜救队也无能为力。注册后,他们就可以以团体的名义为“现役”队员办理集体保险,不受人员更换影响。同时,一旦有队员发生意外,搜救队也可以对其进行抚恤和救助。另外,现在有些企业想为搜救队捐赠资金和装备,但搜救队没有公章和账号,不能给企业出具发票等回执单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搜救队的发展。(洛阳日报记者 韩铁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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