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3-9-11 16:15

古代的巡抚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巡抚为中国14世纪-20世纪初的地方官制名称,统治区域从数千、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权力大于今日仅负责行政事务之省长,统筹地方行政、军事、司法权力。

巡抚官制出现在1371年的明朝。明太祖以宰相胡惟庸纠结地方势力意图叛变为借口,除了废除中央的宰相制度外,太祖也积极改革地方制度,将本来一行省一人独享的的军事、行政、司法权力分拆成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部份。后来出现的“巡抚”正是统筹此三部分的首长,尊称为“抚台”、“抚军”。

1391年,太祖遣太子朱标巡抚陕西,“巡抚”这个名称开始被使用。尔后,皇帝常遣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巡行地方,抚镇军民,事毕复命,名义称巡抚。明宣宗时,各省常设巡抚渐成制度。巡抚节制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同时,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

明英宗在1457年夺门复辟后,一度废除巡抚制度,到次年才恢复。

巡抚的职责主要是税政、水利、内政,不过通常也有调动兵力的权力,不过并不一定,端看各省需要。在管辖区域来讲,14世纪的巡抚所辖区域大小存有很大的分别,大者统辖两省十数万平方公里,如浙江福建区等,有些则只有数座城府,甚至只得一、二府,如大同、宣德、顺天等。至15世纪后,发展成以省区为单位,配置一位巡抚。

1644年清兵入关,入主燕京的清朝承袭明朝的巡抚制度,并沿用旧名称。清朝在全国设立了16个巡抚,为常规官位,但并不等于今日之省长。今日之省长,只管辖一省行政事务,大致相当于清代的布政使。

范大将军 发表于 2013-9-11 18:17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3-9-11 18:27 编辑

         时代不同了,社会结构,人事变化古今大不相同了。古代官制人事比现在少得多。就清代而言,康熙年间。全国上下二十余省,从中央到地方的正式朝廷官员,只有二万五千多人。就此人数,办理约四万万人的政治事务。前清很好。当然,我们看到清末的政治非常腐败,但是在腐败中间,也有一点值得注意,就说那是腐败衙门的师爷们,每天上班,大多已在下午两三点钟,吃过午饭,睡好午觉,鸦片烟抽足以后才上班。可是他们今天事今天了,难得又拖到好多天才办的事。难道说这是制度问题?实在是难以下一评断!试看今日政府官员的人数,和办事效率?也难一断?

青岛海牛 发表于 2013-9-11 19:06

巡抚是皇帝的眼线,奏折直接到皇上,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打击了**和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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