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水xwy 发表于 2014-2-6 14:20

也是不吐不快

汉江风的发言,有理有据,十分中肯。本人认为:雷亮普同志任冬泳协会主席后,为襄阳的冬泳事业发展、队伍的壮大、襄阳的宣传等等都做出了很大贡献,并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在周祖林事件的处理中做了很大努力。这些事襄阳冬泳人有目共睹。但是,襄阳冬泳协会目前出现的分裂,亮普同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要召开“换届选举”会?你为什么没有参加?会议决定为什么不认可?出现分裂后你做了哪些劝解工作?等等。这些情况大多冬泳队员都不知道。分裂局面形成后,你要求冬泳队员“主持正义”、选择“站队”;对冬泳队进行“整合”、“吐故纳新”等等,更加剧了分裂。“新协会”私刻公章确实经不起说。事已至此,如何早日结束冬泳协会的分裂局面,本人寄希望于新的换届选举。襄阳冬泳协会是襄阳冬泳人的协会,不要办成“雷氏协会”。如果亮普同志能理智些,把好“公平、公正、公开”这个关,让各冬泳队推荐候选人,也可毛遂自荐参加竞选,全体会员投票选出新的接班人。这样才能团结更多的冬泳人,为襄阳的冬泳事业开创新的局面,避免襄阳又注册出现个其它名称的“冬泳协会”。以上发言,纯属愚见,一心向善,不吐不快。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7 01:08

江河水xwy泳友的发言总体是客观的,理性的,愿望也是非常美好的。但这只是大家期望中的理想状态。看看双方的发言,感受下双方做事的态度和方式,以及当下的态度,您觉得双方都能互相尊重,坦承交流吗?如能交流,事至发展至此吗?
一、民政局要求的在一季度完成的新的换届选举会议将会是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会议,还是另一次闹局?看看至今做事的方式,您真的抱很大期望吗?
二、“换届选举”会议到底哪点不符合章程得讲清楚,这才是核心。以往的会议又是怎样按章程召开的,参照对比一下。民政局体育局的文件也是有权申请复议或请人民法院裁决的。
三、如最终出现注册另外名称的冬泳协会也未必就是坏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道不同,不相为谋。本就是个松散的组织,与其在一起争论让伤害越来越深,不如各玩各的,把精力放在发展正事上更好,也一样能让襄阳冬泳有个好局面。

江河水xwy 发表于 2014-2-7 07:00

感谢泳友“我心飞翔冬泳”的评论和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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