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探险被救引发思考:是否应承担救援成本
本帖最后由 天池水怪 于 2014-10-11 11:08 编辑大学生探险被救引发思考:是否应承担救援成本
2014年10月11日07:05:52 城市晚报
(2/2)获救的两名武汉大学生
就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武汉两名大学生冒险穿越长白山被困,相关部门动用了直升飞机、近百人的搜救力量,16小时才搜救成功……
根据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事故调查研究小组编制的《中国大陆登山户外运动事故报告》显示: 2007年在登山和户外运动中遇难的有29人; 2008年遇难者为20人; 2009年,遇难者增加到44人。 据中国登山协会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2011年期间,中国户外运动的遇难人数总计220人。 这几年,喜欢“野外穿越”的朋友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一些新问题——被困野外的冒险者层出不穷。野外穿越的地点大都比较偏远,援救难度比较大,为了营救而动用的人力、财力较多。那么,当冒险者因为自己的胆大甚至不负责任的决定而身陷困境时,政府和社会的公共资源该不该为营救他们而埋单呢?“该”与“不该”的界限又在哪呢? 【现状】 探险变遇险 救援成本难估量 透过近几年媒体报道的“驴友遇险”事件来看,每一次有驴友遇险时,搜救队的规模以及所使用的设备、资金都是不小的投入,少则几千几万,多则数十万元,很难估计。 记者在对这些案例进行梳理时发现,大多数“探险变遇险”的事件中,“违规探险”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探险者们或是没有专业知识;或是不掌握基本技能,没有经过报备,违反规定擅自选择“未开发区”,甚至是到盛传的“死亡地带”等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进行探险活动;或是登记报备后,并没有按照既定路线行进。虽然,这满足了探险者们的猎奇心态和探索欲望,但因遇险所产生的救援费用,却一直以来主要由纳税人来承担。 据新华网消息,2012年4月19日,几名徒步旅游探险者冒险进入雅鲁藏布大峡谷无人区,突遇雪崩造成人员伤亡,当地政府接连派出4批救援队员,于5月15日将3名被困人员成功解救,此次雪崩救援活动耗资达数十万元。 今年8月16日的“四川黑竹沟驴友遇险”事件中,当地一共组织进沟搜救达700多人次,粗略估计搜救费用可能要超过30万元,家属表示会尽力承担。而发生在几天前的“武汉大学生长白山被困”事件中,更是动用了直升飞机。 很多网友据此提出了一个问题,并一直讨论至今:高昂的搜救费用究竟该由谁埋单。
【现状】 探险变遇险 救援成本难估量 透过近几年媒体报道的“驴友遇险”事件来看,每一次有驴友遇险时,搜救队的规模以及所使用的设备、资金都是不小的投入,少则几千几万,多则数十万元,很难估计。 记者在对这些案例进行梳理时发现,大多数“探险变遇险”的事件中,“违规探险”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探险者们或是没有专业知识;或是不掌握基本技能,没有经过报备,违反规定擅自选择“未开发区”,甚至是到盛传的“死亡地带”等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进行探险活动;或是登记报备后,并没有按照既定路线行进。虽然,这满足了探险者们的猎奇心态和探索欲望,但因遇险所产生的救援费用,却一直以来主要由纳税人来承担。 据新华网消息,2012年4月19日,几名徒步旅游探险者冒险进入雅鲁藏布大峡谷无人区,突遇雪崩造成人员伤亡,当地政府接连派出4批救援队员,于5月15日将3名被困人员成功解救,此次雪崩救援活动耗资达数十万元。 今年8月16日的“四川黑竹沟驴友遇险”事件中,当地一共组织进沟搜救达700多人次,粗略估计搜救费用可能要超过30万元,家属表示会尽力承担。而发生在几天前的“武汉大学生长白山被困”事件中,更是动用了直升飞机。 很多网友据此提出了一个问题,并一直讨论至今:高昂的搜救费用究竟该由谁埋单。
观点二:违规导致遇险,被救者理应承担救援成本 网友“捷捷790509”说:“所有人都愿意为这种‘私利性’的行为埋单吗?这些遇险者的行为,是以‘个人娱乐而影响社会’的‘可预知危险性行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在进行某种行为前,应该能够预测到是否会发生危险。” 长春市某高校户外俱乐部成员孙同学说:“每一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违规者必然要承担违规带来的风险。违规探险者满足了内心需求,遇险被救后,也理应承担救援费用,让他们为自己的‘不负责’行为承担必要后果。” 记者发现,在此次“武汉大学生长白山被困”事件中,两名违规探险学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然而,这样的行政处罚与搜救行动所耗费的资源相比,相差还是太悬殊。
本帖最后由 天池水怪 于 2014-10-11 11:19 编辑
【延 伸】
在大量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对遇险者进行搜救时,还有很多救援人员遇难的案例:2010年12月,以复旦大学学生为主的18名上海驴友黄山遇险,致营救民警张宁海不慎坠亡。有网友提出,如果违规探险者不为救援埋单,那么,这些救援人员的风险又应当由谁来埋单呢? 长春市民徐军认为,违规探险者遇险后得到救援,实际上是一种“风险转化”和“风险分摊”,救援人员去救遇险者,也一样承担着生命危险。“所以,被救者理所应当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无论是承担救援费用或是对救援人员负责,这样才能让违规探险者们在违规之前考虑清楚后果。”徐军说,这可能会成为一种制约手段,让他们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尊重别人的生命。
【症结】法律法规不完善 无法可依 据了解,目前,国内对于“户外活动”尚无明确定义,相关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同时,各种户外探险群体鱼龙混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也正是这样,尽管“驴友遇险”事件频发,也无法挡住户外爱好者那颗“勇敢的心”。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浩岩表示,救援费用的“该与不该”应当以其是否违规来判定,尽管目前对此还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但从其它法律法规来进行判定,如果违规探险引发救援,就应当有受益者来承担费用。 此外,孙浩岩还建议,国家应针对户外活动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再遇到类似事件时便有法可依。
各地都有类似救助、各地都有类似的尴尬。 :victory::victory: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4-10-11 16: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地都有类似救助、各地都有类似的尴尬。
感谢“电鱼”朋友光临精彩点评!
本帖最后由 天池水怪 于 2014-10-12 18:58 编辑
武当侠 发表于 2014-10-11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武当俠”版主光临复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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