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飞鱼 发表于 2014-11-14 12:06

表示概数和约数时,怎样使用数字?

邻近的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时不用顿号,但是如果这个数字是省略语,且表示确 指,则必须用顿号。

表示概数和约数时,怎样使用数字?
(1)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用汉字(如:“二三人”“四五天”)。
(2)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用汉字(如:“几千年”“十几天”)。
(3)用“多”、“余”、“上下”、“左右”、“ 约”表示约数时,一般用汉字(如:“一千多件”、“十余次”)。
(4)如果前后文中有一组具有统计意义和比较意义的数字时,为了保持局部体例的一致,表示约数时,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武当侠 发表于 2014-11-14 16:16

:victory::victory:

冬天的飞鱼 发表于 2014-11-14 17:44

武当侠 发表于 2014-11-14 16: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

zhaochunjie 发表于 2014-11-14 19:21

好知识!谢谢。

冬天的飞鱼 发表于 2014-11-15 10:20

zhaochunjie 发表于 2014-11-14 1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知识!谢谢。

感谢支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表示概数和约数时,怎样使用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