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 发表于 2015-1-19 18:40

深圳:大梅沙医生冬泳死亡事件 20日尸检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5-1-19 18:41 编辑

深圳大梅沙医生冬泳死亡事件 20日尸检

来源:深圳市海事局    2015-01-19 17:27


   [摘要]海事公安委托的第三方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将于1月20日进行法医鉴定。
1月19日上午,海事公安向遇难者家属再次送达了《解剖尸体通知书》,家属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海事公安委托的第三方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将于1月20日进行法医鉴定(尸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
海事公安决定:
一、聘请2010年被中央政法委遴选为全国十大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的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具备司法鉴定人资质的人员,进行尸体解剖检验;
二、对尸体解剖全程录音、录像;
三、允许死者家属及其聘请的律师到场见证;
四、邀请在司法鉴定领域有专业知识并与案情无关的第三方到场见证。
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死者单位派代表一名全程见证尸体检验”要求,鉴于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海事公安不予同意。
尸检结果视第三方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工作的进展而定。

海一龙 发表于 2015-1-19 20:46

关注!

快活鱼 发表于 2015-1-19 18:51

希望此案能够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关东女侠 发表于 2015-1-19 18:55

期待早日揭开谜底。

铁锚 发表于 2015-1-19 18:59

:victory::victory: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5-1-19 19:03

无论结果如何!安全、健康、快乐冬泳!根据自身量力而游为佳!

韩水冬游 发表于 2015-1-19 19:19

期待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弥勒佛 发表于 2015-1-19 19:24

关注中。

醉老虎 发表于 2015-1-19 19:39

:o:)

在远方 发表于 2015-1-19 21:09

等待结果吧,整件事情不好说什么。无论这件事结果如何,冬泳朋友们都要引以为戒,生命只此一次。

梁崇志 发表于 2015-1-19 22:38

安全冬泳!

合肥冬泳 发表于 2015-1-19 22:50

关注中!

一片山水 发表于 2015-1-19 23:01

给后人一个警戒,冬泳要安全科学。

五彩池 发表于 2015-1-20 00:42

逝者安息!!

上海人 发表于 2015-1-20 03:56

快活鱼 发表于 2015-1-19 1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此案能够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谢谢版主在第一时间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人 发表于 2015-1-20 03:57

关东女侠 发表于 2015-1-19 1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期待早日揭开谜底。

是的,谢谢关注和支持。

上海人 发表于 2015-1-20 03:57

五彩池 发表于 2015-1-20 0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逝者安息!!

谢谢关注和评论。

上海人 发表于 2015-1-20 03:58

一片山水 发表于 2015-1-19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给后人一个警戒,冬泳要安全科学。

说得对,谢谢兰州的关注和评论。

上海人 发表于 2015-1-20 03:59

合肥冬泳 发表于 2015-1-19 2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中!

谢谢好朋友的关注。

上海人 发表于 2015-1-20 03:59

梁崇志 发表于 2015-1-19 2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安全冬泳!

说得对,谢谢关注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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