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 发表于 2007-11-3 09:09

11月3日,周六,自杀者被救

<P><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0909f7 size=5>今天游泳条件很好,浪平。</FONT></P><P><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0909f7 size=5>就在要下海的时候,听到岸上有人呼叫,原来是冬泳俱乐部西侧有人要自杀。众人跑过去,发现是一年轻人抱着一个小女孩向深水走去。鱼版、参谋长、沙鸥、孙培海等立即将其控制,夺下女孩,转移给岸上的女同志。其他人将其抬上岸边。当时感觉自杀者处于醉酒状态,精神恍惚,不配合,众人只好按住他,等候民警。</FONT></P><P><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0909f7 size=5>民警来后,采取其它措施,带上警车。</FONT></P><P><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0909f7 size=5>自杀者为栖霞市杨础镇人。小女孩一岁半左右,惊恐万分,不停哭泣叫喊。</FONT></P><br><br>[此帖子已被 山东龙 在 2007-11-3 16:10:33 编辑过]

冬冬 发表于 2007-11-3 12:40

原文由 山东龙 发表: <br><P><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a0a0a0 size=5>今天游泳条件很好,浪平。</FONT></P><P><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a0a0a0 size=5>就在要下海的时候,听到岸上有人呼叫,原来是冬泳俱乐部西侧有人要自杀。众人跑过去,发现是一年轻人抱着一个小女孩向深水走去。鱼版、参谋长、沙鸥、孙培海等立即采取措施,将女孩夺下,转移给岸上的女同志。其他人将其抬上岸边。由于自杀者不配合,众人只好等民警。</FONT></P><P><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a0a0a0 size=5>民警来后,采取其他措施,自杀者为栖霞市杨础镇人。</FONT></P><FONT face=隶书 size=6>&nbsp; 还是不想死。</FONT>

笑笑妈 发表于 2007-11-3 20:21

原文由 娃娃鱼 发表: 凭什么带着孩子自杀!要死自己死去好了。

兔宝宝 发表于 2007-11-3 20:55

凭什么带着孩子自杀!要死自己死去好了。<br>

娃娃鱼 发表于 2007-11-3 19:47

凭什么带着孩子自杀!要死自己死去好了。

天地一沙鸥 发表于 2007-11-3 18:05

生命只有一次,珍惜啊.

天地一沙鸥 发表于 2007-11-3 20:40

原文由 娃娃鱼 发表: 凭什么带着孩子自杀!要死自己死去好了。 是啊,孩子的生命虽然是你给予的,但你无权剥夺.这样的人真是不配做一位父亲!虽然把他救上来,但对他的行为还是感动痛恨!

做的比说的好 发表于 2007-11-3 09:29

<P><FONT size=5>人人都应该珍惜生命!</FONT></P>

杨万滨 发表于 2007-11-3 09:15

<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0000ff size=5>&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参谋长在开发区金沙滩也救过轻生女青年,情况有点类似。</FONT>

雪韵梅情 发表于 2007-11-3 09:32

<FONT size=5>自杀者是鬼迷心窍了</FONT>

启明 发表于 2007-11-3 10:23

鱼版、参谋长、沙鸥、孙培海等参与救生者值得学习!

钢铁战士 发表于 2007-11-3 11:34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佗佛

马刺 发表于 2007-11-3 12:24

可恨的父亲   可怜的孩子

兔宝宝 发表于 2007-11-3 20:50

人人都应该珍惜生命!<br><br>

大度英雄 发表于 2007-11-3 22:40

<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ff0000 size=6>冬泳人又谱写了一曲救人的诗篇.</FONT>

娃娃鱼 发表于 2007-11-3 20:53

<P>何止痛恨!</P><P>他简直就是残忍!谋杀罪成立!</P>

全全 发表于 2007-11-4 07:23

原文由 马刺 发表: 可恨的父亲 可怜的孩子

海风 发表于 2007-11-5 09:17

不珍惜孩子,欠揍!

章鱼 发表于 2007-11-4 22:15

傻。

碧海鱼妖 发表于 2007-11-5 08:09

原文由 马刺 发表:<FONT color=#f70997 size=5> 可恨的父亲 可怜的孩子</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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