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春海 发表于 2015-6-10 16:45

青岛历史上的做今天——军管会发布开放交通恢复社会秩序的通令

  1949年的6月10日,青岛市军管会发布“关于开放交通争取逐步恢复市内常态安定生产的通令”,即日起开放水陆交通,恢复城乡联系与城市供应,迅速复工、复课、复业,安定民生,恢复发展生产,使市区秩序逐步恢复常态,为城市接管工作创造良好的开端。通令规定:即日起,市南、市北、台东、台西、四沧、浮山、李村7区市民得照常通行营业;车站、岗卡、港口即行开放;粮食、商品准予流通、买卖;各类船只,经港政局批准或悬挂规定旗帜,可自由出人港口码头;戏院、电影院、茶社等娱乐场所从通令颁布之日起开放营业。通令发布的当天,军管会港务部即颁布通告,要求各轮船公司、船行或商行代理的一切船舶,到港务部办理登记,领取船舶通行证,以便迅速恢复海上交通及水产企业运营。


乔丽丽 发表于 2015-6-10 17:07

    好篇篇,拜读了,谢谢! :)

冬天的飞鱼 发表于 2015-6-10 20:21

拜读了

青岛腊梅 发表于 2015-6-10 21:48

赞一个!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5-6-1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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